“自救入課堂”應成游泳培訓基本要求

秋實

“要找到一家學游泳的機構非常容易,但要找到一家教溺水自救的培訓班卻很難。”“孩子正在上游泳培訓課,可我們都不知道原來溺水自救和學游泳是兩回事。”暑假期間,不少準備或已經給孩子報名參加游泳培訓的家長都有此困惑。目前市面上游泳培訓機構不少,但配置系統教授溺水自救課程的機構卻難尋,不少家長甚至游泳機構從業者都誤認爲游泳和自救是一回事。

每到夏天和暑假,青少年擅自下水致溺亡的事故時有發生。近年來,從國家層面到地方政府逐漸開展相關專項行動,減少青少年溺亡悲劇,這方面工作還有很大提升空間。在一些人看來,游泳培訓只需教會孩子游泳即可,游泳培訓機構也普遍持有這種看法,以至於不少經過培訓學會游泳的孩子,在防溺亡方面也還是“小白”。有些孩子不僅不懂得對溺水者實施急救,而且連簡單的自救方法也不懂,甚至連防溺亡的安全意識也很淡薄。一些溺亡者其實懂游泳,但具體水情複雜以及在水中可能發生四肢抽搐等緊急情況,很可能將會游泳但不會自救的孩子置於更加危險的境地。

安全是游泳培訓的基礎和前提,安全失去了保障,一切都無從談起。將自救與互救知識作爲游泳培訓的重要內容,規定沒有達到相應水平就不算培訓合格,應該成爲普遍的做法。對於游泳培訓機構,相關部門應進行必要的培訓與引導,讓他們進一步認識到自救與互救是重要的游泳技能之一,從而自覺強化溺水自救和互救知識培訓。

不僅游泳培訓要如此,其他培訓也應該如此。比如運動性猝死事發突然,搶救必須爭分奪秒,現場人員和運動員具備足夠的急救技能至關重要。在籃球、足球、網球、拳擊、摔跤等運動競技項目培訓中,都應該加入急救培訓的內容。除了要在具體的培訓項目中有針對性地強化自救急救培訓,學校和培訓機構還應將自救急救技術作爲基本技能加以教育培訓。

“自救入課堂”,需要相關法規來推動,也需要相關部門強化引導,讓法規約束起到立竿見影的作用。今年7月1日,《湖南省預防中小學生溺水若干規定》正式實施,成爲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中小學生預防溺水問題出臺的地方性法規。今年5月,杭州市體育局、杭州市教育局開展“預防溺水,快樂成長”2024年杭州市青少年防溺水公益培訓,面向8至15週歲的青少年免費開展溺水自救培訓,既培訓了自救知識,更對培訓機構起到了示範與引領作用。這些做法,均值得借鑑推廣。

“自救入課堂”,也應當成爲教育培訓機構的自覺行動。強化安全教育與急救技術培訓,是所有教育培訓機構應盡的社會責任,學生能夠系統地學到急救知識與技術,則是教育培訓高質量發展的體現,對教育培訓機構本身的發展也很有利。“自救入課堂”對於個人、機構、社會等都有好處,值得作爲教育培訓的基本要求來加以落實和普及。供圖/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