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疫苗像意外險 未必會發生.但發生可降低疾病嚴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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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藹芬 採訪諮詢╱臺灣兒童感染症醫學會常務監事暨林口長庚醫院兒童感染科教授級主治醫師黃玉成】

嬰幼兒除了要按時接種公費疫苗,還有一些疫苗需要父母自費接種。這些自費疫苗所要預防的疾病,有的很常見,有的發生率雖不高,可是一旦發生,非死即傷。不妨把自費疫苗當意外險,萬一不幸碰上,可藉由疫苗提供的保護力,降低疾病對健康的影響程度。

雖然國家提供嬰幼兒接種的常規疫苗,可說是居亞洲之冠,但還是有部分疫苗需要家長自掏腰包。

翻開《兒童健康手冊》的「預防接種時程及紀錄表」,清楚標示了各種疫苗的接種時程,這些都是所謂的「公費疫苗」,最後一頁是「自費疫苗」,上面羅列了輪狀病毒疫苗、水痘疫苗(滿4~6歲追加第二劑)與減量白喉破傷風非細胞性百日咳混合疫苗(滿11歲以上,一劑)等三種。

事實上,以滿兩歲的寶寶來說,還有其他的自費疫苗可考慮接種,包括:六合一疫苗、肺炎鏈球菌第三劑、腸病毒A71型疫苗與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疫苗等。

納入公費疫苗有條件

爲何不是所有的疫苗都是公費?臺灣兒童感染症醫學會常務監事暨林口長庚醫院兒童感染科教授級主治醫師黃玉成表示,「目前疫苗基金的財務高度仰賴煙品健康福利捐之挹注,在經費有限的狀況下,對於納入新的疫苗,必須經過疾管署的討論、評估,並通過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委員會(ACIP)決議,依照經費負擔,依序排入時程」。

黃玉成醫師指出,是否疫苗納入公費接種,必須考量的面向包括:疫苗所預防疾病的盛行率與嚴重性、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還要從經濟效益分析疫苗效益、風險及資源分配,簡單說,就是如何運用有限的資源發揮疫苗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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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層層考量下,公費疫苗的施打對象有一定的排序,從高風險族羣開始,然後,逐步增加施打對象。以肺炎鏈球菌疫苗爲例,102年優先實施2~5歲幼童接種一劑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103年提供1~2歲幼兒接種,104年起列爲常規接種(分別在2、4個月大及1歲)。

不過,原本需自費接種4劑的肺炎鏈球菌疫苗,納入公費疫苗後,變成3劑,黃玉成醫師表示,「評估4劑與3劑的保護力差異不大,且參考歐洲國家接種3劑的成效,在經濟效益的考量下,公費疫苗以2+1施打時程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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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疫苗強化部分疾病的保護力

如果說公費疫苗提供了基本的保護力,自費疫苗則可視爲強化預防某些疾病的保護力,尤其隨着醫療生技日益精進的發展,不斷研發出新的疫苗,讓更多疾病得以被預防。然而,在政府財源有限的狀況,以及諸多因素考量下,未必能很快納入公費施打的範疇內,因此,有意願接種的人即需要自費接種。

由於孩子的成長不容有意外發生,愈來愈多父母願意自費接種疫苗,爲孩子強化健康防護網,黃玉成醫師以輪狀病毒疫苗爲例,隨着自費接種率日益增加,進而降低了輪狀病毒的感染率,「可將自費接種疫苗視爲買意外險的概念,意外不一定會發生,但發生時,意外險提供的保障能降低意外造成的影響程度。藉由疫苗的保護力,預防疾病的發生或是降低疾病的嚴重程度」。

雖然幾種自費疫苗打下來,算得上是一筆支出,但若能給孩子多一層保護,總是讓父母多一點安心!

※原文刊載於2024年07月號《媽媽寶寶》449期。

※原文連結 https://www.mombaby.com.tw/articles/993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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