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共化後不如移工!臺南保母薪水六都最低 社會局承諾檢討

逾70名保母23日前往臺南市議會陳情,爭取政府重視他們的生存權。(曹婷婷攝)

臺南市議會23日召開「爭取保母不平等待遇」記者會,聲援保母。(曹婷婷攝)

臺南市逾70位保母23日上午到臺南市議會陳情,控訴準公共政策化雖是政府美意,但卻造成保母薪水比勞基法規定的基本工資還低,高舉「尊重生存權」紙條訴心聲,怒批政府是詐騙集團,「我們不如外籍移工」。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依據中央規定,以家庭平均支配所得及物價指數訂定收費標準,由於臺南家戶可支配所得是六都最少,結構如不改變,臺南都會是六都最低,將向中央反映。

臺南市議員盧昆福、林燕祝、蔡宗豪、穎艾達利、許至椿、蔡麗菁、林冠維、杜素吟今天中午在議會接受保母陳情,並召開「爭取保母不平等待遇」記者會,聲援保母。

臺南市托育人員關懷協會理事長何淑菁指出,臺南在宅保母從2015年到2024年維持1萬5000元,10年沒調漲過,而到府保母月初公佈上限2萬4000元,同樣不合理。

多名保母異口同聲說,市府明訂到府托育人員日間托育(週一至週五每日10小時),費用上限2萬4000元,換算時薪才109元,比目前勞基法規定最低薪資2萬7470元還低,在宅托育1萬5000元,換算時薪僅68元,不如外籍移工。

何淑菁說,希望政府傾聽大家心聲,師費能有調漲的空間且不要設上限,她舉新竹爲例,到府收費爲3萬5000元4萬6000元,在宅也希望能有緩衝區間,調整爲1萬6000元至1萬8000元。

盧昆福說,保母薪水低於基本工資,市府計算公式並實際反映現況,要求居託委員會召開至少要納入2名托育團體代表發聲。他舉例,目前政府規定在宅上限可收4人,但市府以爲每名保母都能收到4人,月入6萬,問題是實際問下來,每名保母普遍顧2人,月薪只有3萬,事實跟想像不一樣。

社會局長盧禹璁表示,托育費用訂定根據中央母法,考量臺南家庭支配所得、物價指數計算,臺南家庭可支配所得是六都第6,臺北144.8萬元、臺南97.1萬元,臺南足足比臺北少50萬,依照公式計算纔會有這麼大差距。

他說,這個公式結構不改變的話,臺南永遠都是六都最低,跟不上基本最低工資,因此,將向中央反映如何調整,希望中央正視這個問題,能有加成的計算,地方也會不遺餘力向中央爭取。因應保母陳情,1個月內也將召開居託委員會,彙整大家意見加以討論,重新調整費用包括上限、結構、額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