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下公車…乘客慘遭「車門夾腿拖行」開刀住院7天!司機GG了
▲公車司機關車門沒注意,當場夾住正在下車的乘客,拖行數公尺,害對方開刀住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臺北客運一名曹姓公車司機2019年間沒注意到一名劉姓乘客正在下車,就直接關閉公車後車門,當場夾住劉男的左腿,並拖行數公尺,導致劉男全身多處受傷,受有右膝蓋的韌帶斷裂等傷勢。劉男事後氣炸提告,向曹姓司機及臺北客運求償百萬,日前法院判決出爐!
劉男主張,曹姓司機2019年8月2日上午7時13分左右開公車載到他,沒想到他要下車時,曹姓司機竟沒有注意便直接關閉後車門,導致他的左腳遭當場夾住,車門也因此沒有完全關閉,但曹男卻仍開直接開車,害他當場被公車拖行。
劉男指出,自己因此受有右膝、左手肘、右前臂擦挫傷,右側膝部內側副韌帶斷裂、右側膝部前十字韌帶斷裂、右側膝部後十字韌帶拉扯傷,需進行手術並住院一星期、聘請看護照顧,當時穿的西裝褲、皮鞋、錶帶也因此毀損,決定向曹姓司機、臺北客運求償精神撫慰金66萬餘元以及醫療、交通、看護、財物損失等費用,共計100萬元。
臺北客運對於劉男求償醫療費、醫療回診交通、財損等費用沒有意見,但指出其中部分交通費用跟這起事件沒有因果關係,且精神撫慰金過高。對於劉男求償醫療、交通、醫療用品、看護費用等索賠,曹男則無意見。
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審酌曹姓司機在事故過後被解僱,以及雙方身分、地位、資歷、侵害程度、過失情節等情狀,認爲精神撫慰金確實過高,判臺北客運、曹男應連帶賠償劉男59萬649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