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不到分享「兩性訊息」給愛慕的她 他跟騷法判刑

謝姓男子追求女友不成,連續傳有關兩性的訊息給對方,包括「五種愛的語言…身體的接觸」等,女方提告,謝依跟蹤騷擾罪起訴。臺北地院審理,謝否認犯罪,法官依被害人指述判謝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謝結識被害人後產生愛慕之意,並對她展開追求,不過,女方拒絕謝的追求,謝於是以LINE不斷傳送性及性別有關訊息、也會半夜撥電話給對方,檢方將謝起訴。

法院審理,謝否認跟蹤騷擾,辯稱是因對方提及要他閱讀兩性方面的書籍,於是將書籍內容加以分享,不構成騷擾行爲。

法院調查,謝不否認想追求女方,曾傳送「五種愛的語言…身體的接觸」、「我會以妳爲婚姻對象」、「家人愛之語…也包括…身體的接觸…」、「…有一個人臣服,情人就可以長久…」。

法官認爲,謝的行爲都是爲追求被害人或引起被害人注意,並與性或性別有關,符合跟蹤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行爲的態樣。

法官認爲,謝曾以LINE傳送「瞭解妻子的性反應」、「兩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獨睡怎麼暖活呢?」,被害人已報警對謝核發書面告誡單,謝還是反覆、持續傳送性或性別有關的訊息,已影響他人的日常生活,成立犯罪。

判決說,謝因愛慕被害人跟蹤騷擾,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怖,未與被害人和解,犯後態度不佳,考量他沒有前科,依法判決。

跟蹤騷擾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