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律師、讀博士班應徵工作 補教名師上訴期間死了
高雄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
無律師執照的前補教老師張簡裕軒(原名張簡復中),自稱爲法律系博士班學生,還在某律師事務所服務,成功錄取某太陽能大廠法務人員,後來因請假頻繁,才被識破是冒牌律師,被依詐欺罪判刑6月,併科罰金22萬元,他不服上訴,卻於上訴期間死亡,法院最終公訴不受理。
判決指出,補教名師張簡裕軒於2021年10月間,在人力銀行網站中填寫「工作中,目前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務主任」,另在其自傳欄中記載「目前任職於某法律事務所擔任所長特助一職」,並將履歷寄送到高雄某太陽能大廠應徵法務人員,爲了面試成功,還僞造事務所在職證明書及輔大法律系博士班學生證影本等證明,該公司看到相關學經歷後,決定聘用他,於同年11月正式上班。
但短短3個月上班期間,他卻多次請公傷假而無法如期完成工作,到5月時口頭請辭,公司察覺有異,並搜尋網路資料,才發現他過去因向他人僞稱是某事務所律師而涉犯詐欺、違反律師法等案件並經法院判決確定,且也遭輔仁大學法律系博士班開除學籍,蒐集資料提告詐欺,被依詐欺罪嫌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考量他坦承犯行,今年6月依詐欺罪判刑6月,併科罰金22萬元,他不服上訴,但上訴審審理期間,他已於今年10月8日離世,高雄地院合議庭審理後,因已死亡最後諭知公訴不受理。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