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裝沒事」還跑!3車主怒報案 女駕駛吃罰單再扣照

45歲林姓貨車司機日前晚間開車行經松竹火車站一帶,途中爲撿拾掉落物,車輛偏離車道擦撞路停2機車,更趁四下無人「落跑」,最終被警方揪回,慘吞1000至3000元罰單,吊扣駕照1至3個月。(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26歲胡姓男子日前晚間將機車停放在北屯區陳平路邊,隔天取車卻發現愛車傷痕累累,調取手機內app發現車輛曾發生傾倒,報警處理。(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撞車別裝沒事!臺中市50歲柯姓女子日前晚間開車時不慎撞倒路停機車,認爲機車無大礙便逕自離去,機車車主見愛車受損心疼報案,而另名45歲林姓貨車司機開車途中爲撿拾掉落物,車輛偏離車道擦撞路停2機車,更趁四下無人「落跑」,最終都被警方揪回,慘吞1000至3000元罰單,吊扣駕照1至3個月。

26歲胡姓男子日前晚間將機車停放在北屯區陳平路邊,未料隔天取車時,竟發現愛車傷痕累累,原本自認倒楣想自行吸收,但經調取手機內app發現車輛有異常狀態通知才知道機車在停放期間曾發生傾倒狀況,立刻報警處理。經警方調閱附近店家及路口監視器,鎖定1輛紅色自小客車,循線找出肇事的柯姓女子。

經查,柯女事發當晚於路邊停車時,不慎碰撞胡男的機車,使機車倒地受損,但柯女僅將車輛扶起後,卻未報警或留下聯絡方式便駛離現場;柯女到案後辯稱,當下認爲機車並未受損纔會離開,警方仍對她的肇逃行爲祭出罰單。胡男表示,除了科技的協助外,也多虧警方的努力,才能順利找到肇事者並讓其負起責任。

另起肇事逃逸案,30歲陳姓男子日前晚間到松竹火車站附近訪友,將機車停放在附近停車格,然而3小時返回現場,卻看到機車車尾有撞擊痕跡,隨即報警。警方到場發現隔壁停車格內的機車也有撞擊痕跡,便聯繫33歲蔡姓女車主前來確認。

警方不到1小時火速揪出肇事的藍色小貨車,林姓司機到案時供稱,當時因撿拾掉落的物品,車輛不慎偏離車道並擦撞停在路旁的機車。由於四下無人,選擇直接離開,最終也付出代價,吃上肇逃罰單。

警方呼籲,發生車禍後,不論有無人員受傷,都應留在現場處理。否則,依情節的嚴重性,輕則面臨罰單,重則可能觸犯刑法。雖然這兩起肇逃案件僅涉及車輛擦撞,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將柯女、林男除處新臺幣1000元至3000元罰鍰外,還要吊扣駕照1至3個月,千萬不可輕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