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殘游泳教練300多萬和解撤告 阿嬤運匠不起訴

69歲的曾姓阿嬤運匠發生出車禍撞殘游泳教練,300多萬元和解,被害人撤告不起訴。(本報資料照)

去年11月18日下午5點多,臺北長春路發生計程車連撞14輛路邊機車的車禍,肇事的69歲曾姓阿嬤司機吉林小林姓游泳教練撞到截肢成殘,被控過失重傷害罪,臺北地檢署偵查中,阿嬤司機與被害人以300多萬元達成和解,被害人撤告,北檢將曾女不起訴處分

曾姓阿嬤運匠是在去年11月18日下午5點多開着計程車,沿長春路由東往西行駛,在吉林國小前計程車失控衝撞停在路旁的14輛機車,當時準備騎車回家的吉林國小林姓游泳教練被波及撞飛,造成有右腿截肢、左小腿骨折腸道血管破裂。

曾姓阿嬤被移送北檢,得知被她撞到的林姓游泳教練截肢,一度崩潰哭喊「對不起」,檢方當時衡酌曾婦沒有酒駕,也沒有不當駕駛紀錄,因此諭令以10萬元交保。

曾婦向檢方供稱,她在市場擺攤做生意,因擔心已經30多歲發展遲緩的的兒子將來沒人照顧,纔會出來開計程車賺錢,想幫兒子多存點錢,事故發生前一星期才保養過車子不料仍發生煞車失靈,才造成事故。

檢方偵查中,曾婦與林姓被害人以300多萬元達成和解,林男因此撤告,檢方因此將曾婦不起訴處分,查扣的計程車也發還曾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