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為何京華城案與超思案偵辦效率差那麼多?
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收押禁見,遭上銬送往土城看守所。本報資料照
近期檢察機關與廉政署以高效率的做法,偵辦京華城容積獎勵案,並以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罪及圖利罪爲由,將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以及前副市長彭振聲等羈押。惟影響範圍更大的超思案,至今卻還毫無動作,未追究涉案人的行政與司法責任。
媒體多次批評地檢署追超思進口蛋案毫無進展,臺北地方檢察署特於113年6月27日,發表名爲「有關媒體報導『檢追超思蛋9個月無進度』一事,說明如下」新聞稿:「臺北地檢署受理告發進口雞蛋相關貪瀆、詐欺、僞造文書等案件後,即持續向農業部、中央畜產會等機關調閱資料、進行資金清查,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積極偵辦中,並無案件延宕之情事。本案檢察官將視案件蒐證進度,適時採取適當之偵查作爲。」目前已經接近一年,該地檢署仍然維持同樣的說法。
媒體報導,臺北地檢署現有手上的超思六案,遭告發的相關官員,包括前後兩任農業部長陳吉仲、陳駿季,以及中央畜產會前董事長林聰賢、農業部畜牧司前司長張經緯、副司長李宜謙等五人。案由涵蓋圖利、詐欺、瀆職、教唆犯罪、僞造文書及商品虛僞標記及違反食安法等罪,但未見有任何偵查進度。
吾等可從監察院調查報告可知,其中又以圖利罪最值得關注。111年國內雞蛋短缺,畜產會直接聯繫日方代理商吳女士協助採購日本雞蛋,上半年由亮採公司辦理進口作業,下半年亮採不願意持續辦理,農業部改由超思公司接續辦理,卻仍由亮採進口,改以「現貨購買」方式向超思採購2,500萬餘顆雞蛋。讓人匪夷所思的是,111年8月簽署「履約情形確認書」覈對交易數量時,超思竟尚未設立登記。
112年缺蛋問題加劇,農業部將最大筆的巴西市場直接指定超思公司,採購8,679萬3,840顆巴西雞蛋,畜產會未依規定要求超思公司於採購巴西雞蛋前先行提供報價單,價格超思說了算,平均每顆進口雞蛋花費7.73元,相較同時期國內產地價格每顆多出3.37元。尚且畜產會竟連基本的雞蛋數量及品質等,均未進行驗收。畜產會未確實覈對超思有限公司所提交易憑證之正確性,逕依該公司提供之錯誤單據如數支付款項。
從監察院報告內容,農業部與畜產會等離譜的作爲皆應已符合刑法第131條第1項:「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利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萬元以下罰金。」圖利罪構成要件已該當,卻未見北檢積極偵辦。
超思案涉及的層面包含我國雞蛋產業,農業部歷任部長與高層官員的操守與濫用公帑,遠高於京華城容積率的影響。檢察機關若要擺脫「政治辦案」或「司法雙標」等指責,即應以同樣的標準處理超思案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