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美中軍艦逼近太平島領海或禁限制水域?

太平島周邊海域出現美、中艦艇與民兵船,國民黨立委陳以信(左)日前質疑,政府未作出應有宣示。本報資料照

近日,國民黨籍立委陳以信與國安局和海委會就美中軍艦及民兵船隻是否進入南沙太平島我主張之十二海里領海、或國防部所公告的禁、限制水域範圍一事有所質詢交鋒。

陳以信批評國安局蔡明彥局長對此問題是狀況外,而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也沒有據實以告國人。

在一場記者會中,陳立委出示從太平島拍攝的照片,指出照片中清楚可見美中船艦和大陸民兵船,由於目視的距離是3海里 (注:1海里等於1852公尺),推論應該已進入太平島之領海及禁限制水域範圍。

管碧玲主委表示,美國軍艦杜威號 (USS Dewey, DDG 105) 與中共解放軍船艦並未進入到太平島12海里領海範圍內。海委會表示,中共船艦距離太平島最近的位置是13.4海里,從頭到尾並未突破太平島的禁限制水域。

究竟美中軍艦、海警或民兵船有沒有進入太平島之領海及禁限制水域範圍?若有,確切位置爲何?政府相關單位有義務說清楚講明白。

依據國際海洋法,我有權主張十二海里的領海範圍,擁有並行使主權。外國船舶 (包括軍艦)在太平島領海內享有無害通過權。但根據《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7條規定,外國軍用或公務船舶通過我領海應先行告知。依此,美國軍艦若要經過太平島之領海,應先通報我政府機關。

基於島嶼領土主權與海域主張重疊爭議,加上覆雜敏感軍事、安全、政治、外交等考量,至今,我國尚未公佈南沙羣島之領海基點基線,太平島之領海範圍應該是由周邊基線向外延伸至12海里以內之海域。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規定,大陸船舶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與東沙和南沙地區之限制或禁止水域。此水域之範圍由國防部公告之。

2004年6月,國防部修正南沙地區限制、禁止水域範圍及事項,公告太平島之限制水域範圍是由此島周邊基線向外延伸4千至6千公尺以內海域,而太平島之禁止水域範圍是自周邊基線向外延伸4千公尺以內之海域。對未經許可進入太平島禁、限制水域之大陸船舶,各主管機關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2條與此條例之施行細則第42、43條之規定處理。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此條例的施行細則不適用美國。此條例立法目的是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之人民關係,是否適用到中共軍艦和海警船也存在疑義。

究竟美國軍艦有無進入太平島領海?根據美國海軍研究所新聞(USNI News)報導,隸屬美國海軍第七艦隊的驅逐艦「杜威號」的確於本月3日在南沙羣島海域執行「航行自由行動」(FONOP)任務,主要目的是在挑戰中共、越南、以及臺灣就軍艦在領海行使無害通過權必須取得許可或告知的「越權海域主張」。

美國防部沒有詳細說明「杜威號」行駛的航跡,但USNI的報導貼有一張越南軍事觀察家段當(Duan Dang)在推特所公佈的衛星圖像,標示美軍艦離太平島10海里。依據美海軍執行FONOP之目的與衛星圖像所標示的距離,應可推論「杜威號」確實已進入太平島的領海範圍。

中共是否派遣軍艦進行跟監「杜威號」或予以「警告驅離」,中共外交部與國防部對此隻字未提。可能原因有二:第一,「杜威號」並未進入中共所掌控島嶼的領海範圍;第二,中方有意營造習近平訪美會晤拜登總統的政治氣氛。

至於中共船艦是否進入太平島的禁、限制水域的問題,幾個疑點有待釐清。首先,陳以信立委所取得照片的拍攝時間點爲何?其次,在禁、限制水域出現的船艦是否有可能是越南所派遣的海警船或民兵船?越南的確高度關注太平島碼頭擴建浚深工程,但派出船艦監視並不衍生侵入禁、限制水域問題,而是涉及國際海洋法的領海主張衝突和重疊劃界。

如果陳立委所取得的照片可清楚分辨船隻之船名與編號系屬大陸船舶,那麼質疑海巡署未依據兩岸條例實施驅離或登船檢查或比較有理。即使如此,目前太平島只常駐十噸的巡防艇,無法有效維權與執法。如何鞏固太平島防務是政府相關單位要認真思考並儘速處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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