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完善非機動車兒童安全座椅和安全頭盔國家標準

近年來,伴隨着兒童出行方式中乘坐私家車和乘坐電動自行車的比例逐漸上升,因不正確使用安全座椅、不佩戴頭盔導致的兒童傷害事故頻發。近日,在中國人民大學公共傳播研究中心主辦的兒童道路安全研討會上,兒童安全座椅使用與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這兩大影響兒童出行安全的關鍵因素成爲與會專家熱議的話題。

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有效降低事故死亡風險

道路交通傷害是影響兒童健康成長的第一大風險因素。世界衛生組織2023年底發佈的《2023年全球道路安全現狀報告》顯示,道路交通傷害仍是全球5-29歲兒童和青年的第一大死因,平均每分鐘就有2人死於交通傷害,每天死亡人數超過3200人。

在我國,道路交通傷害是1-14歲兒童的第二致死原因,是15-19歲青少年第一致死原因,平均每天有10名孩子(0-18歲)會因爲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3名孩子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到傷害。

國家車輛駕駛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範立在此前召開的《2023兒童道路安全報告》發佈會上指出,當機動車發生意外時,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能將嬰兒死亡率降低約70%,1-4歲低齡兒童死亡率降低54%-80%。

2020年10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在第18條就做出明確規定:監護人應“採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

然而,家長們對安全座椅的認知和使用上仍有顯著不足。今年年初,全球兒童安全組織(中國)在中國代表性城市開展的調研顯示,0-6歲兒童家長組有67.53%的受訪者爲孩子配備了機動車兒童安全座椅,其中僅有33.48%的家長表示孩子在乘車出行時總會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很多家長表示在孩子哭鬧或者距離近的時候安全座椅就成了“擺設”,仍有75.43%的受訪者存在懷抱⼉童乘車這種高危行爲。

除此之外,乘坐電動自行車逐漸成爲學齡前兒童和小學生髮生交通傷害的主要交通方式。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研究部講師朱弘昊介紹,兒童乘坐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傷亡的兩個重要因素是未能正確佩戴安全頭盔以及未安裝配備安全座椅。“有的家長在電動自行車的踏板上放置小板凳,讓兒童坐在上面,一旦緊急剎車,兒童的頭便很容易撞在車子的硬物上,而兒童站在踏板上會因爲缺乏保護,極容易被甩出去。”朱弘昊強調,6歲以下兒童搭乘電動自行車,家長在車後安裝配備有安全帶的安全座椅更安全。

非機動車兒童約束系統國家標準亟待完善

目前,立法仍是降低兒童道路傷害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以上海爲例,2014年實施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和2017年實施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明確要求,爲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配備並未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2021年施行的《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則規定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應佩戴安全頭盔。

上海市疾控中心相關調查數據顯示,有車家庭的兒童安全座椅擁有率從2015年的56.8%上升到2018年的80%,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安全頭盔的總體佩戴率在立法後從12.67%提高到90%以上。

除了上海,近年來包括福建、深圳等省市在兒童出行安全的立法上也在積極尋求突破。2021年5月27日,福建省表決通過了《福建省兒童乘坐機動車使用安全座椅的規定》。該法規明確:父母等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親友攜帶不滿四周歲兒童駕駛或者乘坐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應當在車輛後排規範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兒童因疾病或者其他身體原因無法使用的除外;父母等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親友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或者處一百元以下罰款。

我國於2011年12月30日發佈了《機動車兒童乘員約束系統》的國家標準,但截至目前,仍未有針對非機動車兒童約束系統的國家標準。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公開數據顯示,我國於2010年12月17日下達了《自行車用兒童座椅安全要求》國家標準計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起草,項目週期爲36個月,但目前該標準仍停留在“審查”階段。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講師張冬陽博士表示,正是因爲非機動車兒童安全座椅還沒有相關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相關監管也有待完善,造成市場上這類產品的質量良莠不齊,也給家長爲孩子選購電動車兒童安全座椅帶來了困難。

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管理局)法制大隊大隊長陳宗奇也表示,應儘快研究出臺非機動車兒童安全座椅國家標準和配套的兒童道路交通安全頭盔(非玩具類)國家標準,切實保障兒童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