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資產管理市場多元發展 金管會修深耕計畫祭誘因
近年國內ETF市場規模急速攀升,爲避免主力不在ETF的資產管理業者未來難符合「深耕計劃」管理資產規模衡量基準,金管會新增可排除計算ETF規模選項,也調整優惠措施,增加境外基金機構深耕臺灣資產管理市場誘因。
爲擴大臺灣資產管理市場,金管會分別推出「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劃」及「鼓勵投信躍進計劃」,爲進一步吸引境外基金機構深耕臺灣資產管理市場,金管會參考投信投顧公會及業者意見,決議修正「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劃」,自今年起適用。
此次共有4大修正重點,第1,先前取得深耕計劃2年認可的業者,在選擇適用的優惠措施後,原本2年間都必須適用同一項優惠,金管會此次決議鬆綁,未來取得2年認可的業者,第1年及第2年可選擇適用不同優惠措施,增加業者業務推動彈性。
第2項修正重點是考量近年ETF熱度在臺灣急速竄高,但外資資產管理業者不見得主力放在ETF,若將ETF規模納入必要門檻,對部分外資資產管理業者不公平,金管會決議調整境外基金機構在臺設置據點管理資產規模衡量基準,未來在計算業者最近1年平均管理資產規模時,可排除計算貨幣市場基金及指數股票型基金。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在例行記者會說明,近年國內ETF規模持續擴大,有業者向金管會表達,臺灣ETF蓬勃發展,憂心主力不在ETF的業者以後將無法申請「深耕計劃」,此亦非金管會所樂見。
他指出,金管會希望資產管理市場存在多樣化業者,而非因特定市場發展,造成專長在其他資產管理領域的業者無法深耕臺灣,因此新增可排除計算ETF規模的選項,初估12家境外基金機構可望適用。
第3,金管會決議將境外基金機構在臺設立據點投資研究團隊人數增列爲評估項目,以作爲鼓勵境外基金機構投入資源培養臺灣資產管理核心人才的誘因。
第4,爲增加業者深耕臺灣資產管理市場誘因,金管會調整優惠措施,包括在「引進新類型境外基金」優惠措施釋例中增列多重資產型基金,鼓勵業者引進多元化產品;原先「加速審覈境外基金」優惠措施,進一步放寬爲引進新境外基金得采申報生效制;並放寬「每次送件基金檔數上限爲3檔」優惠措施適用範圍等。
根據金管會資料,2023年及2022年依「深耕計劃」遞件申請認可的境外基金機構各有9家及12家,最後各有8家及10家取得金管會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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