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恆涉強制猥褻 高院再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名嘴朱學恆。記者王宏舜攝影/報系資料照

名嘴朱學恆涉強吻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鍾沛君,一審判刑1年2月,由於境管期限屆滿,二審高院認爲朱學恆坦承犯行,有入監服刑及境外不歸的可能,裁定繼續限制出境及出海8個月。

朱學恆被控於民國111年8月6日邀約鍾沛君到臺北市某餐廳餐敘時,雙手壓住鍾沛君肩膀強行親吻嘴脣。隨後再度起身走向鍾沛君,再次強行親吻嘴脣。臺北地檢署認定朱學恆連續2次強制猥褻得逞,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一審臺北地方法院認定,朱學恆的確接續以強暴方式猥褻鍾沛君,審酌朱學恆所爲嚴重侵害鍾沛君的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造成鍾沛君無法輕易抹滅的心理傷害,且犯後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毫無悔悟態度,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

朱學恆提起上訴,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由於朱學恆的境管期限將屆滿,高院日前開庭訊問。

高院裁定指出,朱學恆坦承犯行,並經一審判決有罪,足認其所涉犯強制猥褻案件,犯罪嫌疑重大,有入監服刑的可能性。

裁定指出,朱學恆爲知名翻譯家及網路直播主,有優異的英文能力,也有在境外生活的能力及資力,足認其面對可能需入監的情形下,有滯留境外不歸的高度可能性,因此裁定自10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及出海8個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