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持有竹市土地 淪私用要補稅

新竹縣政府位於新竹市曙光國小周邊的土地因2022年都更前有民衆佔用情況,被竹市追討2018年到2022年的地價稅。記者張裕珍/攝影

新竹縣政府在新竹市持有多筆土地,最近被新竹市政府追討5年份的地價稅,總額高達1500萬元,令竹縣民代不解「過往公務機關都有默契,爲什麼突然就要繳稅」;新竹市政府解釋,去年執行地價稅稅籍清查作業,發現竹縣土地有被佔用及未供公共使用情況,按照規定就是得補徵地價稅,金額則是依基本稅率計算。

據瞭解,各縣市政府可能因民衆抵繳遺產稅等情而持有其他縣市土地,若做爲道路或其他公共目的使用,一般不會課稅,但如果非公共用途且持有縣市因此獲利,就有稅費問題;桃園市財政局表示,桃園在竹市持有的土地均爲公用,其他縣市雖有土地被民衆佔用而收取使用補償金,但金額不多,被課徵的稅款一年也只有數百元。苗栗縣財政處則表示沒有竹市土地。

新竹縣議員徐瑜新不解縣府爲何會被追討高額稅費,指竹縣有許多國有財產局土地,「難道縣府也可以向國稅局課稅」。

新竹縣府財政處長彭惠珠解釋「免稅並非理所當然」,此次補徵稅款的土地多位於竹市都更範圍,只要不符規定,依稅捐稽徵法都要補徵5年地價稅。

新竹市稅務局指出,新竹縣市1982年分家後,竹縣在竹市持有2100多筆土地,去年執行地價稅稅籍清查時發現有323筆非公共使用,需要補徵,單筆課徵金額最高是竹市曙光國小附近建地,5年合計145萬元,其次是仁愛街附近土地,5年共104萬5千元。此次補徵稅額超過1500萬元,未來竹市向竹縣課徵的地價稅也會從860萬餘元提高到1200多萬元。

針對竹市課稅,彭惠珠表示縣府會先用第二預備金支應,未來則會向佔用戶收取租金或補償金,雖然收取辦法有待研議,但補償金不會少於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