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爆下水道工程貪污! 約聘人員涉收賄 與廠商全遭羈押

新竹縣府工務處林姓約聘人員涉嫌收受廠商賄賂,與盧姓廠商雙雙遭羈押。(民衆提供/邱立雅竹縣傳真)

新竹地檢署颱風天拚羈押,新竹縣府工務處林姓約聘人員,疑似因下水道工程涉嫌收受廠商賄賂,檢察官23日持搜索票搜索6處,通知涉案人、證人等9人到案,認林男與盧姓廠商涉嫌重大,24日聲押禁見獲准。新竹縣府則發聲明表示,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證明有罪前勿未審先判。

新竹地檢署肅貪專組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廉政官偵辦新竹縣政府林姓約聘人員涉嫌受賄案件,檢察官23日指揮專案小組成員持法院搜索票執行搜索6處,並通知涉案人、證人共9人到案。

經竹檢5名檢察官於24日凌晨2時許完成復訊,認廠商盧男、林男2人,涉 犯貪污治罪條例行、受賄罪嫌重大,且有羈押之必要,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承審法官於24日上午召開羈押庭後,裁定盧男、林男均准予羈押禁見。新竹地檢署將持續釐清相關案情,以期毋枉毋縱。

據瞭解,涉貪案爲工務處下水道科相關案件,工務處處長戴志君僅承認與工務處有關,並表示將交由新聞處統一說明。新聞處則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全案尚待釐清。

竹縣府表示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縣政府所有公務的推動均是依法行政、秉公辦理,若有同仁涉案絕不寬貸,但若經調查並無涉案,也希望還給同仁清白,在此也呼籲社會大衆,相關司法案件在法律未證明其有罪之前,不要先入爲主,未審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