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開放申請 最高補助12萬元

新竹市「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每人每年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高至12萬元,今年第1階段補助已於7月1日開放申請,同時取消排富規定。(新竹市政府提供/陳育賢新竹傳真)

新竹市落實「幸福友善」政策,緩解失能者的家庭經濟負擔,今年度推出的「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每人每年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高至12萬元,去年共補助860案,今年第1階段補助已於7月1日開放申請,同時取消排富規定,提醒符合資格民衆記得提出申請。

市長高虹安表示,市府重視長者、失能者及失智者照顧,提供多樣化且符合長輩需求的服務模式。今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已自7月1日起開放申請,凡於今年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牀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榮譽國民之家」(除安養牀外)等,且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或具身障證明中度以上住民,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2萬元,期盼透過補助方案打造更多元友善的宜居城市。

衛生局長陳厚全表示,凡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的住民,或具身障證明中度以上,當年度累計住滿180天者,提供年度1次性補助12萬元;如未達180天,就住滿1/2日曆天的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12(1萬元),希望透過補助,進一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提升照護品質。

陳厚全指出,今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申請流程,第1階段爲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2階段爲2025年1月1日至3月1日止,補助對象包括機構住民(需爲本國國籍之國民),限使用機構者本人(優先)或機構簽約人提出申請,同時需符合補助條件,包括入住的機構類型、資格、長照需要等級及入住天數等。

入住於竹市機構者,可向衛生局長期照顧科申請,或最近1次入住機構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申請,逾期不受理。

衛生局表示,民衆如欲瞭解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相關訊息或有申請需求者,可參閱新竹市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此外,凡實際居住竹市且年滿65歲以上失能長者、50歲以上失智症及失能之身心障礙者,若有長照服務需求,可電洽長照專線1966,將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