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投案的她懺悔:相關涉案人員已被留置,對我來說,投案是我唯一的出路!

4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刊發《警鐘 | 算錯人生賬 醒悟悔已遲》。

文章剖析了江蘇省常州經開區慼墅堰街道黨工委原書記樑文菊嚴重違紀違法案。

樑文菊,女,1966年10月出生,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蘇省常州市慼墅堰電廠小學教師;慼墅堰區教育研究室教研員、少先隊輔導員;慼墅堰區婦聯副主席;慼墅堰區先行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先行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慼墅堰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黨工委書記;常州經開區慼墅堰街道黨工委書記,副調研員;常州經濟開發區四級調研員。

樑文菊流淚懺悔

選擇主動投案時,樑文菊57歲,距她正式退休僅剩兩年多。算錯人生賬,必然走錯人生路,此時的樑文菊終於算清,貪慾是一筆無法用金錢衡量的後悔賬。她的失算人生令人嘆息,也讓人警醒。

2023年3月,樑文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常州市紀委監委審查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2023年7月,樑文菊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3年9月,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樑文菊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防線垮塌,在“圍獵”陷阱中墜入深淵

1984年,剛剛踏上工作崗位的樑文菊聰敏好學、勤奮進取,慢慢從一名小學教師成長爲原慼墅堰區教研室教研員、區婦聯副主席,成爲一名機關幹部。她的工作能力和成績得到了組織的認可,又在2003年擔任先行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那時的她躊躇滿志。

轉變發生在2012年。其時,樑文菊被提拔爲慼墅堰街道黨工委書記,成爲名副其實的“一把手”。領導幹部一旦手握權力,各種誘惑、算計就會隨之而來,如果把持不住,就會成爲別有用心之人圍獵的對象。

就在這一年,租用街道商鋪用於經營飯店的夏某得知樑文菊因病做了手術,藉着探望的名義送來5萬元“慰問金”。樑文菊知道夏某是希望能通過此舉,讓街道幫其減免商鋪租金,當天傍晚便趕到夏某的飯店將這筆“慰問金”如數退還。到除夕時,夏某再次來到樑文菊家中,送來了一份年菜,其中還另外藏了一份“大餐”——依然是5萬元現金。感受到了夏某“誠意”的樑文菊放鬆了警惕,沒有拒絕,收受了第一筆大額現金。自此,命運的軌道開始偏轉。

在這之後,一些企業負責人、個體工商戶、工程老闆帶着大小不同的“心意”前來找她……這些看似無所求的“饋贈”,背後都是明碼標價的利益,他們真正覬覦的是樑文菊手中掌握的權力。面對誘惑,樑文菊沒有按捺住貪念,丟掉了黨員幹部的原則和底線,一步步滑向腐敗墮落的深淵。

樑文菊在“溫水煮青蛙”式“圍獵”中步步沉淪 圖爲反腐宣傳圖

衆多“圍獵”者中,某工程建設企業負責人李某與樑文菊的聯繫最爲緊密。自2014年經人介紹與樑文菊相識後,李某陸續承接了慼墅堰街道的幾項零星工程,貪心不足的他逐漸萌生起“全包”慼墅堰街道市政工程的“算盤”。2015年開始,每逢端午、中秋和春節,李某都以節禮名義,將裝有現金的袋子直接送到樑文菊家中,金額從5萬元到30萬元不等,直到2021年初樑文菊離開街道黨工委書記崗位。樑文菊心知肚明,也“投桃報李”安排李某承接了那幾年街道70%的工程。兩家人也越走越近,成爲“親戚般的朋友”,李某多次安排兩家人一同外出旅遊,還多方操持,爲樑文菊慶賀50歲生日,樑文菊則在每年春節時給李某孩子壓歲錢作爲回禮——看似“一家親”的關係,掩藏不住的是權錢交易的本質。

辦案人員介紹,截至2022年,樑文菊利用“一把手”職權,多次在工程建設、租金收取事項上爲他人提供幫助,先後收受現金、購物卡、香菸等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243.78萬元。對樑文菊而言,一開始面對金錢誘惑時,她也曾推辭不受,但還是在大打感情牌、友誼牌的“溫水煮青蛙”式“圍獵”中步步沉淪。

任性用權,把工程當作斂財工具

慼墅堰街道經濟體量小,轄區內無大型企業,重大項目少,資源並不富集,但樑文菊還是找到了權力尋租空間。

“逐步放鬆了自我要求,權力慾望不斷膨脹,慢慢失去了底線意識,失去了紅線警覺。”正如樑文菊在懺悔書中所說,沒有大工程,但有小項目。作爲街道黨工委書記,她並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設,但總以授意、暗示等方式進行干預,甚至表面按程序決策、背後“暗箱操作”,始終掌握着工程項目發包的最終拍板權。

結識李某後,樑文菊陸續將街道菜市場改造、社區改造、辦公大樓維修等工程交給他承接,河道保潔、泵站維護等一些零星工程也有他的一份。對於要招標的工程,李某往往會找幾家單位來“陪襯”,最終結果自然是“花落自家”,而對於那些自己並不具備施工資質的項目,李某則借用資質來投標。一時間,李某的生意在慼墅堰街道做得風生水起。每當有新的工程,“讓小李來看一看”成了樑文菊的口頭禪。爲了避免非議,樑文菊還將李某不願承接的一些工程,交給同樣與她聯繫緊密的另一位工程老闆奚某。據辦案人員統計,2015年至2020年這幾年,慼墅堰街道實施的小微工程,絕大部分被李某和奚某壟斷。正因爲有樑文菊大開“方便之門”,看似嚴密的招投標環節便異化成了“走流程”,樑文菊也一次次嚐到了權力變現帶來的“甜頭”。

“我知道他們看中的是我作爲書記的話語權,收了他們的錢,我就成了他們賺錢的工具;收了他們的錢,我公正做人的底氣就沒有了,公道做事的勇氣就沒有了,還要時時刻刻膽戰心驚。”樑文菊雖是心知肚明,但終究沒能抵擋住誘惑。

“縱觀樑文菊的腐敗軌跡,一個明顯的特點就是貪慾作祟、用權任性。”辦案人員介紹,“超過一定金額的工程需要到市級或區級平臺公開招標,爲了避免出現‘脫離掌控’的情況,樑文菊通過拆標的方式來逃避公開招標。”

殊不知,聰明反被聰明誤,這些自以爲是的小伎倆最終編織成圍困自己的囚籠,用權任性,把責任田當成“自留地”,結果只能是作繭自縛。

心存僥倖,知懼卻不知止

相比辦事時的“豪爽”,樑文菊收錢時十分謹慎。她基本上只收現金,收到後也不敢自己存到銀行賬戶,生怕留下蛛絲馬跡。在梳理她的銀行流水時,辦案人員發現,“每當樑文菊有買房、買車等大額支出時,總有一些賬戶向她進行大額轉賬。這些人是誰?又爲何屢次進行大額轉賬?是借款還是有其他隱情?”後經查實,這些轉賬人均爲樑文菊的至親好友,而這些錢則是樑文菊託他們代存的贓款。

“每次拿到現金後,我會把錢放到牀底下,再通過現金支出或者請親朋好友存入賬戶之後再轉給我,希望可以規避風險。”樑文菊一邊是收錢時的肆無忌憚,一邊是處置時的坐立不安,將贓款不斷“輾轉騰挪”。

“在調查中我們發現,樑文菊曾多次向夏某退還賄款,但在退還後的當年春節,她便再次收受了對方賄送的現金,反映出貪婪又心虛的心理。”辦案人員說。2021年3月,樑文菊即將離開慼墅堰街道黨工委書記崗位,夏某想再租用一套慼墅堰街道的商鋪,但由於原來的商鋪租金還沒有交全,街道便拒絕其提出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的夏某便到街道哭鬧,這可嚇壞了本就心虛的樑文菊,擔心事情鬧大的她立即退還了20萬元現金給夏某。可就在隨後的2022年和2023年春節,樑文菊仍然像往年一樣收受了夏某賄送的現金。

無獨有偶,對於李某賄送的大額現金,樑文菊同樣感到“燙手”,她將其中的一百萬元長期保存在一張專門開設的銀行卡上,以便隨時歸還撇清干係,她心裡也清楚自己的行爲已經嚴重違紀違法,卻又不甘心放棄“進嘴的肥肉”。

拿了害怕,不拿又不甘心,樑文菊將自己“知懼卻不知止”的矛盾心理歸結於貪婪和僥倖在作祟:“我對自己犯的錯誤一直忐忑不安、心慌神亂,只是有時候心存僥倖地自我欺騙,以爲可能會逃過懲處。還是貪念太大,以爲不會查到老闆身上。”在畏懼與僥倖的天平兩端,貪念終究佔據了上風。

2020年,樑文菊意識到自己即將離開慼墅堰街道黨工委書記的崗位。早年她曾借給李某70萬元,在“船到碼頭車到站”的當口,她生怕這筆錢打水漂,便借買房之機要了回來。對此,李某頗有怨言:“我給她送了那麼多錢,還會差她這點嗎?”昔日“朋友”面對辦案人員的詢問,第一時間化身爲“開瓶器”,主動如實交代問題。

樑文菊主動投案 圖爲手銬

黃粱一夢,主動投案心方安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爲。只要幹過違紀違法的事,就一定會留下蛛絲馬跡。

2022年,常州市紀委監委收到關於樑文菊收受個體工商戶費某8個微信紅包共計1600元的舉報信。在接到談話通知後,樑文菊與費某串供,對進行覈實的紀檢監察幹部表示,她已經在費某父親去世時,以弔唁費的名義退還了2000元。常州市紀委監委負責人在聽取案情分析時,察覺到樑文菊的說辭存在疑點:“時隔兩年再退還,而且金額還高於收受數額,這與常理不符啊。”就在紀檢監察機關進行覈查的同時,樑文菊早已如驚弓之鳥,一方面聯繫相關老闆退還部分受賄款,並僞造收條訂立攻守同盟;另一方面梳理近年來家庭大額開支,編造與親屬的經濟往來……

秉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方針,辦案人員對其做實思想政治工作,講紀法講政策,向其講清主動投案、認罪認罰等政策規定。2023年3月,樑文菊到紀檢監察機關主動投案,如實交代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並全額退贓。

“這段時間我一直擔驚受怕,心神不定,吃不下飯,睡不好覺。辦案人員和我談話之後,我也私下查過相關的紀法規定,也意識到組織早晚會掌握我的違紀違法事實,與其組織找上門,不如坦白從寬,爭取從輕處理。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我決定相信組織、主動投案。”樑文菊的一席話,道出了她投案前的真實想法。最終,法院認定樑文菊具有自首、認罪認罰、全額退贓等情節,對其作出從輕處罰。

貪婪的代價是沉重的。每每談起家人,樑文菊都泣不成聲:“本該是含飴弄孫、享受天倫的時光,如今卻身陷囹圄。原來把算好人生七本賬的要求掛在嘴上,根本沒記在心上,拋在腦後,如今卻越算越後悔。”

畏止禍、足止貪,只算經濟賬,再精明的算盤也會打得滿盤皆輸。

樑文菊懺悔錄(節選)

2023年3月24日,是我終生難忘的日子。我主動向組織投案,說明了我的犯罪行爲。隨後常州市紀委監委對我宣佈了立案審查調查的決定。

我對自己犯的錯誤一直忐忑不安、心慌神亂,只是有時候心存僥倖地自我欺騙,以爲可能會逃過懲處,真沒想到這一天來得這麼快。相關涉案人員已被留置,對我來說,投案是我唯一的出路。

我每天靜坐思罪,日夜反思自己怎麼會走上這條貪婪之路?怎麼能不敬畏法律?怎麼一點沒有吸取別人的教訓?怎麼會不收斂、不收手?

回想曾經的我,從一名小學老師成長爲一名副處級幹部,得到了組織的培養和領導的信任。在擔任慼墅堰街道黨工委書記期間,積極爭取各方支持,實施老小區改造、道路提檔升級等民生工程,努力改善人居環境,提振老城區發展信心,也得到了羣衆的認可。

工作上幹出了一些成績,但我卻喪失了原則和底線。隨着職務的上升、經驗的積累、年齡的增長,逐步放鬆了自我要求,“三觀”發生了嚴重偏差,慾望不斷膨脹,慢慢失去了底線意識,失去了紅線警覺,以爲收老闆的錢“你知我知”,是不會出事的,從此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

老闆們送錢給我,看中的就是我書記的位置和話語權,就是要我多照應,幫助他們承接工程、減免房租等。收了他們的錢,我就成了他們賺錢的工具;收了他們的錢,我公正做人的底氣就沒有了,公道做事的勇氣就沒有了,還要時時刻刻膽戰心驚,擔心他們出事牽扯到我,又怕又收不了手。

日日夜夜,我認真反思自己的犯罪行爲,貪念心大,僥倖心理強,把領導的教誨、警示教育的案例教訓全拋在腦後,成了一名罪犯,辜負了組織的培養,辜負了領導的信任,辜負了同事的支持。我現在滿心的悔恨、滿腦的自責、滿臉的淚水,還有什麼用呢?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本該是含飴弄孫、享受天倫的時光,如今卻身陷囹圄。原來把算好人生七本賬的要求掛在嘴上,根本沒記在心上,拋在腦後,如今卻越算越後悔。可是現在再來算這些賬又有什麼用呢?一切都晚了,世上唯獨沒有後悔藥。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