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住戶血淚史 陽臺玻璃「自爆墜樓」 建商稱過保不賠

一名住在竹北大樓住戶遇上陽臺玻璃「自爆墜樓」的恐怖經歷建商卻迴應「保固過期」。(照片來源:《mobile01》)

陽臺玻璃先是「自爆」,之後就「墜樓」了。(照片來源:《mobile01》)

陽臺玻璃墜落,只剩空蕩蕩欄杆畫面驚悚。(照片來源:《mobile01》)

大樓陽臺用大片玻璃代替欄杆,看起來高檔又美觀,不過這樣的設計,卻可能潛藏致命危機!一名住在竹北某社區大樓的住戶,在網路分享自己遇上陽臺玻璃「自爆墜樓」的恐怖經歷,雖然幸運沒有人受傷,但中庭雨遮被打壞,建商迴應「保固逾期」,這名倒楣住戶被管委會追討9.1萬修繕費

這名竹北大樓住戶在《mobile01》分享自家陽臺玻璃自爆故事,他表示居住3年多,某天晚上走出房門以爲外頭下雨了,仔細一看,赫然發現陽臺玻璃出現裂痕,第一時間於住戶羣組發出通知,以避免意外發生。

隔天早上玻璃還在,但最後還是整片掉下樓,不幸中的萬幸,當時沒有人員傷亡。原PO表示,看着空蕩蕩的陽臺,只剩下一根鐵桿,真的很可怕,這或許是老天給他的警示:「此地不宜久留」。

受害者不只原PO,另一個住戶的陽臺玻璃也出現裂痕,在3天后也掉下去了。過了快8個月,也有住戶在住戶羣組通知說他的陽臺也自爆了。

事發後原PO聯絡建商,得到的回覆是玻璃過保固期限(保固只有1年);後來管委會跟建商溝通後,建商無償地協助住戶們更換玻璃。

但玻璃修復過了兩個星期後,因建商不願負起連帶責任修繕中庭雨遮,所以原PO收到管委會發函通知,要求負責賠償修繕雨遮,費用是9萬1000元,讓他嚇到。後來經過竹北市公所調解會,但雙方沒有達成共識,管委會準備對原PO提告。而建商仍以過保固爲由,認爲這是住戶跟管委會之間的糾紛,與他們無關。

原PO質疑,如果玻璃沒有問題,爲何會一再發生住戶陽臺玻璃掉落事件,建商就可以推卸不用負起責任嗎?

原PO說,後來才發現在Mobile01也有不少前輩和他一樣,遇到同樣的建商,只怪買房前沒有作好功課,認真地google建商的評價以及相關的新聞,「買到這個建商的房子,受盡煎熬,人在油鍋裡煎,煎完再丟進水裡熬煮,心力交猝」。

其他網友紛紛迴應:「前陽臺用強化玻璃好看是好看,但是問題真的很多,霧化碎裂時有所聞,真的該選純欄杆的」、「可以試試主張下半段玻璃是屬於外牆裝飾材,外牆維護管理責在管委會」、「這種陽臺玻璃若小塊一點架設在陽臺圍牆上方還過的去,這樣一大片裝設牆外真的是奇葩設計!將來一定問題不斷,如果要繼續住真的要考慮全部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