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湯豪又敗 黃乙真改「帥到分手」仍不起訴
創作歌手黃乙真,因其專輯唱片「真的(NO Fake)」中的歌曲「帥到分手」,被藝人周湯豪與環球音樂公司認爲涉嫌抄襲,提告黃乙真及「紫色木箱音樂」公司違反《著作權法》,北檢不起訴後,周湯豪及環球公司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但高檢署認爲,黃乙真的作品屬於具高度創意之「諧謔仿作」,縱有實質近似及營利目的,仍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規定,駁回再議,因此黃乙真及「紫色木箱音樂」公司獲不起訴確定。
不過,周湯豪及環球音樂公司若不服,依法仍可向臺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尋求救濟。
2016年周湯豪的專輯「REAL」中主打歌「帥到分手」,讓周爆紅。2018年,創作歌手黃乙真發行新專輯「真的(NO Fake)」,其中一首帥到分手(Handsome Break Up?),因歌詞提 到「帥到分手,都是自圓其說,買車薪水就夠多,到餐廳錢就不夠」,環球音樂公司指控這首歌的歌名、旋律相同,涉嫌抄襲,控告黃乙真及黃所屬的「紫色木箱音樂」公司、公司負責人喻文昌。
承辦檢察官聆聽比對,認爲2歌曲風不同,歌詞只有「帥到分手」4個字一樣,相對應的旋律差了一個音符,黃女歌詞是質疑或批判「帥到分手」的概念,並非剽竊後僞裝並非剽竊後僞裝成自己創作,屬合理使用,不構成侵權,今年4月將黃乙真、黃所屬的「紫色木箱音樂」公司及公司負責人喻文昌不起訴處分。
但周湯豪及環球公司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參考美國聯邦最高法院Campbell案例意見,認定黃女改作之「帥到分手」侵權歌曲,因屬具高度創意之「諧謔仿作」,縱有實質近似及營利目的,仍應該當於合理使用之規定,構成違法阻卻事由,不應以刑事責任相繩,因此駁回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