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典論收押否認犯行 稱交付資金是連署工作費

國民黨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涉郭臺銘連署行賄案遭羈押禁見;屏東地院今天表示,周典論稱交付資金是連署工作費,但有證人及扣案證據佐證涉案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而羈押禁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庭長王以齊今天表示,周典論經過法官訊問後,否認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犯行,辯稱交付的資金是催促連署書數量的工作費,但有多名證人,就周典論交付資金是爲了特定連署用途,且有其他扣案證據可佐證,因此認爲涉犯嫌疑重大。

王以齊指出,且相關地點監視錄影器畫面檔案已遭格式化,提供資金來源的上游尚未到案,有事實認爲周典論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疑慮,因而有羈押必要,所以裁定羈押周典論並禁止接見通信。

另外,周典論的女兒國民黨中常委周孟蓉,昨天也被檢調帶回約談,屏檢覆訊後則諭知新臺幣50萬元交保。

國民黨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涉郭臺銘連署行賄案遭羈押禁見。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