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首位2度FA 彭政閔爭取年限到就自由

彭政閔1500場出賽。(圖/中信兄弟提供)

記者歐建智臺北報導

中信兄弟彭政閔成爲史上第1位2度行使自由球員的球員,他表示,最主要目的是要突顯行使FA的規章不完整,不要再有「行使」的動作,而是隻要達到自由球員年限,就具備自由球員。

彭政閔在2011年年底首度行使自由球員,與兄弟象簽下5年球員約加5年教練約,今年5年合約到期,且超過第2次行使要4年後的規定,今年是第2度行使自由球員,是史上第1位2度行使的球員。

他表示,再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最主要目的是要彰顯自由球員制度上的不足,因爲要2度行使FA,必須至少在中職打了13年以上,代表他在中職有不錯的實力能力,制度上理應對2度行使的球員更尊重且禮遇

彭政閔提出,不要再有「行使」的動作,比照美國大聯盟的規定,只要達到年限就是自由球員,不用再另外提出申請,讓球團可以自由接觸,對於球員及球團都是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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