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能睡覺!桃園管制節慶放鞭炮時段 傳統三大節上榜

桃園市政府爲避免深夜噪音擾民,未來春節、中元、中秋等節日凌晨2時至上午8時禁止放煙火,政府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受此限,新制最快月底上路(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農曆7月鬼門開,中元普渡祭儀常有燃放鞭炮煙火情形,如果燃放時間太晚,恐變成噪音擾民。桃園市環保局近日修訂桃園市噪音管制公告相關規定,春節、中元、中秋等節日與特殊民俗活動凌晨2時至上午8時禁止燃放鞭炮,打掃用的吹葉機的管制時間也延長爲晚上10時至上午6時,新制最快月底公告上路。

依據噪音管制法與「告桃園市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爲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內容,桃園市政府管制深夜燃放鞭炮僅有平日夜晚時段,春節、中元、中秋、國慶日和特殊民俗活動(迎神遶境)則不在此限,結果不少民衆三更半夜還在公園放煙火,影響周邊居民休息。

桃園今年農曆春節深夜燃放爆竹煙火情形衆多,警察局除夕到初五共接獲388件煙火妨害安寧通報,消防局在同樣時間裡也處理了88件爆竹勸導案,另有6件爆竹引發火警通報,所幸人車趕往現場查看均爲誤報;爲此,桃園市議員許家睿曾建議市府比照新北,開放特定區域與時段供民衆施放煙火。

桃園市環保局近日修正桃園市噪音管制公告項目,除清明、端午節慶活動多於日間不納入管制外,春節、中元、中秋等節慶日都禁止在凌晨2時到上午8時放煙火,有特殊需求者經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不受此限;另外,因有民衆反映吹葉機聲音大、擾人清夢,此次修正案也延長管制時間,禁用時段改爲晚上10時到上午8時。

許家睿認同市府作法,但建議市府比照基隆加重製造噪音、妨害安寧的罰鍰,以達嚇阻效用。他認爲環保稽查人員抓噪音違規不容易,認定違法到開罰也要耗費許多人力物力,但只依噪音管制法最低罰鍰3000元開罰,難有嚇阻效力,建議比照基隆從6000元起跳,另設加重罰責警示。

環保局表示。修正案預告程序已經完備,最快月底公告上路,爲使政策順利銜接,近日也陸續拜訪宮廟宣導,調高罰鍰必須修法,該權責屬中央環境部,已發文建請中央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