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委原委員、原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魏鳳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央軍委《關於魏鳳和問題審查結果和處理意見的報告》,決定給予魏鳳和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
根據軍委紀委監委查辦案件中發現的問題線索,經黨中央研究決定,2023年9月21日,由軍委紀委監委對魏鳳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現已查明,魏鳳和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錢款,涉嫌受賄罪。審查調查中還發現魏鳳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魏鳳和身爲黨和軍隊高級領導幹部,信仰坍塌、忠誠失節,其行爲辜負黨中央、中央軍委信任重託,嚴重污染部隊政治生態,給黨的事業、國防和軍隊建設,以及高級領導幹部形象造成極大損害,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爲惡劣,危害特別巨大。
2024年6月27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央軍委《關於魏鳳和問題審查結果和處理意見的報告》,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魏鳳和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將魏鳳和涉嫌犯罪問題移送軍事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此前,中央軍委已決定給予魏鳳和開除軍籍處分,取消其火箭軍上將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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