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多次提要求!陳文清、王小洪、張軍、應勇,密集部署

撰文 | 餘暉

11月23日至24日,全國公安廳局長座談會在杭州召開,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公安部部長王小洪出席並講話。

在這次會議上,王小洪強調,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政知君注意到,除了王小洪之外,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陳文清,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也都對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作出了部署。

從一地走向全國

一個背景是,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週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20週年。

什麼是“楓橋經驗”?

上世紀60年代初,浙江諸暨楓橋幹部羣衆創造了“發動和依靠羣衆,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的“楓橋經驗”。

1963年11月,毛澤東同志親筆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

2003年11月,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習近平同志指出,要充分珍惜“楓橋經驗”,大力推廣“楓橋經驗”,不斷創新“楓橋經驗”。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就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今年9月,習近平赴浙江考察,專程到了“楓橋經驗”發源地諸暨市楓橋鎮。

習近平指出,要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黨的羣衆路線,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緊緊依靠人民羣衆,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11月6日,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親切會見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入選單位代表,勉勵他們堅持和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

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入選單位代表

11月7日,《新聞聯播》報道了《以新時代“楓橋經驗”夯實“中國之治”根基》,其中提到:

在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楓源村,楓溪水系聯通工程啓動之初,沿線的幾家村民覺得自家地被淹吃了虧,就補償等問題提出不同意見。村裡迅速啓動村級重大事項的民主議事決策機制,通過廣泛徵求意見、村民代表無記名投票表決、實施方案公開等民主程序,最終矛盾得以化解。依靠羣衆就地解決矛盾,作爲“楓橋經驗”發源地之一的楓橋鎮楓源村,已連續18年實現“羣衆零上訪”。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11月6日,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週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20週年大會在北京召開。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陳文清在會上提到:

要牢牢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科學內涵和實踐要求,堅持和貫徹黨的羣衆路線,依靠基層組織和廣大羣衆,立足於預防、調解、法治、基層,做到預防在前、調解優先、運用法治、就地解決,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陳文清稱要牢牢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科學內涵和實踐要求

11月13日至15日,陳文清南下廣東調研。

調研期間,陳文清到了廣州市黃埔區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瞭解信訪法治化、新時代“楓橋經驗”廣東實踐等情況。

他指出,要處理好“訪”和“訴”的辯證關係,二者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繫。“訪”解決得不好就會更多地進入“訴”,“訴”解決得不好又會更多地轉回到“訪”。

他說,要推進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切實做到預防在前、調解優先、運用法治、就地解決,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一線。

王小洪: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央視報道顯示,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副書記王小洪,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等都參加了11月6日的會議。

近期,王小洪、張軍、應勇均對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提出了要求。‍‍‍

陳文清強調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11月23日至24日,全國公安廳局長座談會在杭州召開,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公安部部長王小洪出席並講話。

在這次會議上,王小洪要求認真落實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週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20週年大會精神。

他說,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增強政治意識,在堅持和加強黨的絕對領導上聚焦發力。

他還提到:

要樹牢爲民觀念,在守護人民幸福和安寧上聚焦發力;堅持系統觀念,在建立完善新型警務運行模式上聚焦發力;強化大抓基層意識,在夯實基層基礎上聚焦發力等。

據悉,從2019年起,“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創建活動在全國公安機關火熱開展。

目前,全國部省兩級共命名“楓橋式公安派出所”1313個。廣大民警年均走訪各類家庭5200餘萬戶,接受羣衆求助1200餘萬起,化解矛盾糾紛約600萬起。

張軍:防止強迫調解、久調不決‍‍‍‍‍‍‍‍‍

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範項目動員部署會,張軍出席並講話。

經黨中央批准,設立“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範項目,至2035年,每兩年從全國人民法庭中創建100家“楓橋式人民法庭”。

在這次會議上,張軍提到,“做深做實新時代‘楓橋經驗’,關鍵是堅持能動司法理念,注重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主動延伸職能促推訴源治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發生。”

他還提到,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做實指導調解法定職能,推動做實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積極做實司法調解,推動形成以人民調解爲基礎,各類調解優勢互補、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

他還要求,要“嚴格遵循自願原則,防止強迫調解、久調不決等問題”。要在每一個環節都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訴的功課做到極致,避免程序空轉、勞民傷財。

數據顯示,2023年1月至9月,全國法院訴前調解糾紛1183.4萬件,同比增長26.58%。其中,782.2萬件成功調解在訴前,同比增長30.1%。

應勇:加強信訪積案化解,努力去“存量”‍‍‍‍‍

11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黨組會議,傳達學習了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週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20週年大會精神。

在這次會議上,應勇強調,要探索創新行之有效的涉法涉訴矛盾糾紛化解方法和機制,最高檢、省級檢察院要做好總結和推廣,推出更多檢察機關的“楓橋式工作法”,持續推進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檢察實踐。

他說,要深化做實羣衆信訪件件有回覆、領導幹部帶案下訪和包案辦理首次信訪申訴案件等工作,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有效控“增量”。

他還提到,認真組織實施信訪矛盾源頭治理三年攻堅行動,加強信訪積案化解,努力去“存量”。

“檢察聽證是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有效舉措。要常態化開展,充分發揮羣衆的智慧和力量,促進矛盾糾紛有效化解。”

資料| 新華社 人民網 央視 長安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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