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寧波:不與前董事兼總經理黃河、前財務負責人王瀛和解或諒解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2月20日,中芯寧波發佈聲明稱,近期,公司前董事兼總經理黃河、前財務負責人王瀛挪用資金案一審宣判後,社會各界對此尤爲關注,我公司特此嚴正聲明如下:

一、2023年11月14日,黃河、王瀛因涉挪用資金罪,均被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法院以(2023)浙0206刑初144號刑事判決書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二、一審宣判後,我公司不斷接到各方垂詢是否與被告人達成和解或諒解。我公司已向相關方一再聲明,我公司尊重司法公正、依法維護公司合法權益,不與黃河、王瀛進行任何和解或諒解。

三、各方相信,二審法院將會根據司法程序儘快依法做出終審判決。

編輯 王進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