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遭重罰 四聲明強調依法踐行程序

中信金因墊付辜仲諒保釋金,遭金管會重罰千萬,稍早發出四點聲明,強調依法踐行程序。圖爲中信金總部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今日重罰中信金1000萬元,經理吳一揆也遭到停止職權半年,因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涉違反證交法銀行法,被檢方裁定以1億元交保,卻由中信金代爲墊付,中信金稍早發出四點聲明,強調依法踐行程序。

中信金表示, 去(2016)年6月8日上午8時檢調單位突然前來本公司進行搜索,搜索事件事出突然,當日原排定之董事會仍正常開會,惟當時無從獲悉刑事偵查之具體內容事證,董事會在討論本臨時提案時,主要考量爲確保公司正常營運,若有同仁公務涉訟,公司會提供必要的協助,除了要讓同仁安心,並應藉此穩定其他同仁軍心,另考量被約談人數逾20人,經董事會決議授權代墊保釋金上限由新臺幣6,000萬提高到1億元。

中信金解釋,當日晚間至翌日清晨,本公司陸續獲知約談結束需交保,即爲現任及離職同仁共6人墊付保釋金,並非針對單一特定對象。事後所有離職同仁均表示將自行負擔保釋金,並已於2016年6月8日次日 (端午節連續假期後第一個營業日)即2016年6月13日全數返還本公司所代墊金額

中信金強調,於2016年8月25日再將處理保釋金完整經過與結果提報董事會核議,經董事會討論後無異議確認此處理方式符合董事會授權而爲等情,足證經理部門並無誤導董事會問題,亦不存在內部控制制度有嚴重缺失而損及公司治理情形

中信金表示,在此之前並無爲任何涉訟同仁代墊保釋金之前例(包括紅火案),認爲本件墊付保釋金案已依法踐行相關決策程序,實無誤導董事會之情事,對主管機關裁罰結果表示遺憾。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會受此裁罰案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