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收手 中止收購新光金
在金管會強烈反對的壓力下,中信金昨(廿)日召開董事會,在董事會中作成決議,中止公開收購新光金計劃,是自本週一金管會二度表態後,等於向金融市場鄭重宣示,即使有敵意併購的法源,但仍秉持「合意優於敵意」的基本態度,這也等於中信金「搶親」新光金畫下句點。
外界關注「新新並」審查進度,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昨日證實,臺新金資料已備齊,最快下週立案,等立案後還須卅日工作日審查,將有四大審查重點。
中信金控昨發佈重大訊息,僅以「尊重主管機關指示,並經董事會討論後,本案停止進行」表態。所謂中止收購計劃,亦即即使十月九日股東臨時會,新新並沒過關,中信金也不再提出對新光金的收購。
外界高度矚目,在中信金退出戰場後,目前「新新並」委託書徵求的戰情變化,儘管贊成派有三大民間委託書徵求通路並結合六家券商優勢,但反對派這次亦委任龍頭券商元大證券作通路,因此即使中信金中止公開收購,反對派仍有一定基本盤,包括新光集團林家大股東第三代林伯翰一直呼籲此次拒絕新新並,因此整個委託書徵求戰結果和外資動向,仍有待後續觀察,估計將在下週五前明朗。
陳志民昨表示,臺新金資料已備齊,不過立案還要看內部公文進度,最快可能下週立案。立案後還須卅天工作日,不包括假日,最長可延長到六十日。立案後審查方向,第一是關心結合後市場集中度改變,所造成的市佔率改變;第二將從單方效果瞭解是否造成漲價,如漲價效果高,就更嚴格審查。
第三,陳志民說,協同效果方面,兩金控結合導致競爭者變少,企業間有否簽訂不競爭協議的可能性;第四會考慮正面效果,因爲事業結合組織可降低成本,對於市場是否產生有利的綜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