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增聘加薪抵稅開放三樣態 納部分工時與派遣業
中小企投資抵減、增僱、加薪三抵稅子法出爐,中企署副署長吳佳穎(中)今說明重點。(經濟部提供)
中小企加薪抵稅辦法7月經立法院通過,除延長10年也提高加成抵稅比。經濟部今(4日)再公佈子法三大重點,聘僱方面,把中小企增僱65歲以上員工屬部分工時者納入,不強制需爲全時員工,另外「人力派遣業」也開放比照。加薪部份則是放寬到「部分工時員工」,以上都是回溯到今年1月起適用。
原來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加薪增聘員工抵稅規定5月中落日,經濟部、財政部修法延長10年到2034年,另新增增僱24歲以下或65歲以上本國籍基層員工,營所稅率抵減加成率可提高到200%,爲員工加薪加成減除率提高到175%,並刪除「景氣啓動門檻」及「新(增)投資額門檻50萬元」,每年都可提出。
經濟部4日發佈中小企投資抵減、增僱、加薪三抵稅子法,中企署副署長吳佳穎開宗明義強調刪除景氣啓動門檻後,「不用再想哪一年有或沒有,只要有人員增僱或加薪,每年都可以提出租稅優惠。」
子法新亮點則是有三個,增聘僱方面,首先明定僱用65歲以上部分工時者也算。吳佳穎說明,這是配合《中高齡就促法》推動部分工時模式規定,讓65歲以上部分工時員工也適用租稅優惠,但24歲以下爲鼓勵全時聘僱不開放。
其次除正職員工外,開放「人力派遣業」適用。吳佳穎表示,過去派遣業是排除在租稅優惠外,2019年《勞基法》明訂派遣業要跟勞工訂立不定期勞動契約,已適度改善較無穩定工作保障,所以這次也納入。
第三個重點在加薪部分,同樣把部分工時員工也涵蓋進去。其他則是較爲零星,像是研發投資抵減,把「有限合夥」納入中小企範疇,並把「人才培訓支出」納入抵減範圍。可是吳佳穎強調,這必須是用在研發上的培訓才適用。
至於加薪基層員工定義,新法已砍掉「薪資5萬元以下」,未來每年會依照勞動部職類別薪資再公告,也就是每年會調整。至於今、明兩年標準已出爐,訂在 6.2萬元以下。
以加薪來說,加薪加成減除率175%,假設某企業爲10位基層員工各加1000元,則一年加薪多付出12萬,先乘以75%(減除率),再乘20%營所稅率,得出可以抵減1.8萬元。增聘則是加成抵減200%,等於提高1倍減除率,同樣乘20%營所稅率,就是報稅抵減金額。
爲防止企業故意裁人後聘僱鑽漏洞,修法也明定企業增聘抵稅人數,總員工須比事業前一年平均人數多2人以上。全國共有167萬家中小企業,扣除沒請會計師採書審報稅、營業額12萬以下者不用報稅外,每年查定課徵的公司可以適用,家數約佔總數2成,但經濟部希望可以擴大範疇。
對中小企新增聘與加薪辦法上路後的效益,吳佳穎說,有做過低推估與高推估兩種,低推估以過去未刪除門檻方式計算,租稅淨效益每年約3100萬、每年受益家數700家、7000名員工。高推估則範疇較大,估算租稅淨損每年2300萬,但每年受益家數有2.4萬家、10萬名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