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一男子上班首日發生交通事故,因賠償問題與公司協商未果,經調解後.....

近日,中衛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了一起新員工上班第一天發生交通事故的工傷賠償案件,高效、快速解決了爭議雙方的工傷賠償問題,保障了員工合法權益。

2024年4月20日,張某某到寧夏某某公司上班第一天在乘坐同事王某某車輛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受傷,醫院診斷意見爲腹內多處器官損傷,住院治療共26天。中衛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認定張某某本次所受傷害爲工傷,傷殘等級爲九級傷殘。雙方當事人因賠償問題多次協商未果,經市勞動仲裁委委託,中衛市勞動人事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解本案。

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邀請了張某某及其家屬、代理律師和公司代表共同參與。調解中,雙方各執己見,公司認爲張某某訴求過高,張某某發生交通事故是因爲其和同事王某某上班前一日飲酒造成,本人和王某某應承擔部分責任,且上班第一天雙方並未形成事實勞動關係,要求張某某降低賠償要求。張某某及其家屬認爲工傷傷殘等級已成既定事實,且交通肇事方無賠償能力,認爲公司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給予賠償。調解員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和責任劃分,充分聽取雙方意見,明法析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由寧夏某某公司一次性賠償張某某各項工傷賠償費共計11萬元的調解協議。

中衛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市司法局的指導下,充分發揮勞動人事爭議調解職能,積極創建“玲語和解”調解工作室,繼續加大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的力度,依法調解,不斷提高調解效率和質量,爲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維護社會穩定作出更大的貢獻。

來源:法治中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