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憲法法庭不宜介入政黨角力
中國時報社論
針對國會改革釋憲案,憲法法庭6日進行言詞辯論庭,屆時朝野和大法官之間的過招,成爲各界關注焦點。之前憲法法庭在審查釋憲案暫時處分時,凍結有「急迫危險」的相關條文,但言詞辯論後,哪些條文合憲、哪些違憲還在未定之數,衷心期盼大法官能尊重新國會代表的民意,遠瞻下屆大法官面臨的挑戰,應放手交棒,不該過度介入政黨角力。
守護法治 尊重新國會
民進黨在蔡英文執政8年之下,掌握國會多數,立法院淪爲立法局,獨立機關不獨立,行政濫權掩蓋貪腐真相,司法被政治綁架,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度跌至谷底,民衆在2024大選用神聖的一票改變民進黨一黨獨大局面,寄望在野黨發揮國會監督力量,創造新的廉能政府。
但民進黨面對朝小野大仍拒絕改革,過去主張強化國會監督力量如今全面否認,不顧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精神,違反當家不鬧事的原則,除在立院內干擾修法進行,更發動側翼進行體制外的抗爭,行政院更在提出覆議遭否決後,還和總統府等單位接連聲請釋憲。
民進黨看準本屆15位大法官都是蔡英文任命的,果然大法官也以飛快速度通過審查並受理釋憲案,在符合綠營期盼下,在立法院休會期間作出暫停執行的緊急處分。儘管如此,仍有過半數民意希望強化國會監督權力,在野黨也揚言繼續修法抗衡,可預見國內政治將陷於極端對立,衝擊民生法案的修法。
由此可見,立法院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極具高度政治影響力,而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憲法增修條文》,以及《憲法訴訟法》,大法官主要是依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以及處理機關爭議案件等,也就是處理人民基本權利受到侵害和仲裁機關之間發生的憲法權限爭議,所以此次大法官就國會改革作出暫時處分,就可約束立法院在半年內不得行使相關權力。
只是立法院是最高民意機關,憲法法庭則是由民選總統所任命的大法官組成,並非民選機關,而民主國家的權力來自人民,兩者如何拿捏而不衝突?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李念祖日前在一場座談會上就指出,當憲法法庭認爲立院的立法違憲,就會直接拘束立法院。不過憲法法庭不是民選機關,要去認定民選機關的立法權違憲,立刻就會產生「反民主困境」,也就是憲法法庭和民意之間該如何畫界?李念祖教授認爲,憲法法庭如果沒有十足把握認爲違憲,就不應該輕易地畫界。因爲立法寫的好不好,與違不違憲是兩回事,憲法法庭作爲最後的法治守護者,必須謹慎,絕對不要過度介入政黨政治角力,否則只會傷害本身的公信力。
插隊審理 自毀公信力
事實上,國會改革法案的內容大多是民進黨在野所主張的理念,現在一再避談實質內容,反而強調是在野黨「立法有重大瑕疵」,就是心虛想遮掩,而這部分已被6日登場的言詞辯論列爲第一項爭點「其立法程序是否有明顯重大瑕疵?」換言之,倘若未來判決違憲,在野黨再循程序修法,民進黨仍會以此理由聲請釋憲,如此惡性循環下,憲法法庭恐難解決如此複雜的政黨角力問題。
觀察憲法法庭在受理此起釋憲案前,纔對外宣佈公告延期審理禁止選前公佈民調案及受刑人勞作金案,以及延期宣判死刑存廢案,其中,死刑存廢關乎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判決結果可能造成社會極大衝擊,憲法法庭卻不循既定先後,插隊審理這起釋憲案,不僅有失司法威信及程序正義,也使得將來判決結果缺乏公信力。
尤其參與審理的15名大法官之中,有7人10月底任期屆滿,總統府已展開遴選作業,現在大法官應把所有精力專注在死刑是否違憲的判決上,寫出能說服絕大多數民意及法界的意見,名留青史。至於國會改革法案,就留給新民意產生的跨屆大法官,能有更多時間來審酌決定,如此才更具說服力。
不可諱言,本屆大法官如此違反程序正義倉促審理作出判決,雖可報黨國提攜之恩,卻落入政黨政治角力漩渦,更毀了大法官尊嚴。畢竟國會改革涉及臺灣民主政治的良性發展,應具備正當性,憲法法庭必須傾聽民意審慎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