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拒繳交通罰單爆量 3年126萬件

臺中市近3年交通違規罰單未繳案件多達126萬多件,近幾年有明顯增加趨勢,今年1至6月因未繳遭移送的案件已超過28萬件。(張芬鬱提供/林欣儀臺中傳真)

爲保障民衆行的安全,政府近來積極執行交通違規裁罰,但根據臺中市交通局裁決處的統計,全市近3年未繳的罰單多達126萬多件,且今年截至6月未繳移送案件已逾28萬件,市議員張芬鬱特別關心催繳情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調,將針對累計未繳件數達30件或金額10萬元以上的違規大戶優先執行。

拿出交通局裁決處的統計數據,張芬鬱說,臺中市從2020年到今年3月,各式車輛違規遭開單告發件數累計有742萬多件、總金額約114億多元,但這段時間內遭告發的違規罰單有多達126萬多件至今未繳納、金額達34億8219萬元;催收罰鍰涉及執法公平性,呼籲違規民衆勿視若無睹。

交通裁決處指出,民衆未繳納的罰單經催繳程序後,約半年至1年將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去年移送案達47萬多件、其中有43萬件爲臺中市內違規案件,共追回1億多元罰鍰。

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坦言,近3年臺中市因罰單未繳遭移送的案件確實逐年增加,以3年前來說,1年未繳罰單移送案件約30幾萬件,2021年開始提高至40多萬件,今年截至上半年移送案件已達28萬件;在裁罰金額部分,最高單筆有70多萬元的酒駕裁罰,另也有停車費未繳的300元罰單。

臺中分署強調,針對違規罰單未繳納者,分署將針對其名下財產、收入追討,追討時效最多可到10年,因移送案件量增加且裁罰類型態樣多,目前針對累計金額大的案件優先執行,另也依循程序對其他案件進行扣款及催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