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教師自此始——寫在《小學教員優待條例》頒佈90週年
90年前,《小學教員優待條例》頒佈,這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最早關於優待教師的政策文件。
作者 | 張東燕 朱 哲 萬景達
在第40個教師節來臨之際,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強調,提高教師政治地位、社會地位、職業地位,加強教師待遇保障,維護教師職業尊嚴和合法權益,讓教師享有崇高社會聲望、成爲最受社會尊重的職業之一。
贛南是人民共和國之根、蘇區精神之源,尋根溯源,中國共產黨重視教師、優待教師的傳統也是從這裡開始的。90年前,《小學教員優待條例》在此頒佈,這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最早關於優待教師的政策文件。
黨和蘇維埃政府對教育高度重視
江西瑞金葉坪的謝家宗祠裡,陽光透過窄小的窗戶照進陰暗的屋子,大堂一側用木板隔開的幾平米小屋裡擺着一張桌子和幾把椅子,這就是1931年11月在“一蘇大會”召開期間成立的中央教育人民委員部。
當年的中央蘇區地處偏僻的邊遠山區,思想文化守舊、教育基礎薄弱。在1930年的走訪調查中,毛澤東在江西省尋烏縣發現不識字者達60%,“女子可以說全部不識字”,當地吸食鴉片和女人纏腳的惡習積重,民間疾病瘟疫流行。1931年粉碎國民黨第三次“圍剿”後,中央蘇區佔有江西21個縣城,人口約250萬,兩年後中央蘇區人口增加到453萬。面對日益擴大的行政管理範圍和人口,如何改變落後的教育情況、破除封建思想,是當時中央蘇區工作的一大難點。
蘇維埃中央政府成立後,黨和蘇維埃政府對文化教育的重視,是中國以往的歷史上歷屆政府無法比擬的,就連國民黨軍政要員也不得不承認“其教育問題,則頗堪吾人注意”,兒童教育成績“已至是驚人”。
“一蘇大會”通過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中明確規定:“中國蘇維埃政權以保證工農勞苦民衆有受教育的權利爲目的。在進行國內革命戰爭所能做到的範圍內,應開始施行完全免費的普及教育。”與之相應,教師作爲蘇維埃國家教育權的實施主體,其政治權利自然也得到蘇維埃國家根本大法的保障。1934年4月,由中央教育部審定並頒佈了《蘇維埃教育法規》,包括:《教育行政綱要》《小學課程教則大綱》《小學管理法大綱》《列寧小學校學生組織大綱》《短期師範學校簡章》等數十部指導性法律文件。
從1931年11月至1933年底的兩年中,根據現有史料可查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人民委員會39次常委會中,專門或作爲一項議程研究教育工作的就有20次之多。在經費極端困難的條件下,從1932年11月至1933年3月,國民經濟部預算經費從778萬元降到了103萬元,但教育部預算經費卻從0.6萬元增加到了192萬元。
爲使蘇區教育能適應革命戰爭和蘇區各項建設的需要,中央蘇區領導人付出很大精力親力親爲辦教育。如毛澤東提議並指導創辦了紅軍通訊學校、中國工農紅軍學校以及整個紅軍學校教育,還兼任過蘇維埃大學校長並親自上課。周恩來、朱德在紅軍大學和馬克思共產主義學校兼過課,鄧小平在紅軍大學和崇義縣創辦的幹部訓練班講過課。
中國共產黨最早關於優待教師的政策文件
教師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黨和蘇維埃政府尊重教師,制定並認真執行優待教師的政策。
當時蘇區人才隊伍比較缺乏,許多地方會擅自從教師隊伍中抽調人員做其他工作。臨時中央政府規定,教育幹部必須專職專用,不得隨意調動或抽調他們去做別的工作。《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小學校制度暫行條例》也提到“教員生活費的標準,照當地蘇維埃工作人員,其他的優待,另行規定小學教員優待條例”。
1933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人民委員會主席張聞天在《紅色中華》上發表文章:“爲了吸收這些知識分子參加蘇維埃的文化教育工作(其他工作也是如此),我們還可給他們以優待,使他們能夠安心的爲蘇維埃政府工作。”第二年2月16日,張聞天就在瑞金頒佈了《小學教員優待條例》的第九號命令,這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最早關於優待教師的政策文件。
《條例》明確規定,小學教員享受與蘇維埃工作人員同等的待遇。不僅如此,根據《條例》,中央蘇區小學教師除生活費之外,還享受以下優待:羣衆幫助耕田、減納土地稅、免費醫療、幫助解決家屬工作或給予物質幫助、給予獎勵等。關於金錢獎勵,《條例》規定對符合獎勵條件的教師,每半年給獎一次,獎金數額爲半年生活費的5%至20%。連續獲得一等獎金兩次的按年增加原有獎金20%至30%。中央蘇區小學教師一般也是夜校、半日學校、識字班等兼職教師,可以領取“相當的津貼”。據相關學者測算,如果中央蘇區小學教師在生活費基礎上加上以上“優待”和“津貼”,其待遇實際上高於國統區的鄉村小學教師。同時期中央教育人民委員部頒佈的《紅色教員聯合會暫行章程》也有“改良教員本身的生活,實行教員羣衆的互助”的描述。這些尊師重教的政策規定,對於提高教師社會地位、發揮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推動教育事業發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蘇區政府通過向羣衆勸募支持教育發展
條例頒佈後,蘇區各地都認真貫徹執行。江西省1934年3月13日召開的第一次全省各縣教育部長聯席會議要求各地“對於小學教員的優待,要執行中央頒佈的條例”,爲此特地制定了《小學教員優待條例的執行辦法》。這是中共歷史上最早關於優待教師的執行辦法,結合實際情況規定了小學教員的生活費、幫助小學教員代耕、減納土地稅和醫療費,以及獎金髮放等政策的落實途徑和具體辦法。
執行辦法明確規定“獎金的發給,必須經過羣衆,例如區教育部,查明某一小學有很好的成績,應當發動各羣衆團體(貧農團、工會、合作社、兒童團等)以及青年團,派代表來共同參觀審查,開評判會,正式決議呈請給獎而且最好要發動羣衆團體捐錢來發給這類獎金,各縣成績特別好的,還可以在中央批准的獎金以外,另有由羣衆團體募集併發給特殊的獎品”。這個辦法正確處理了獎勵工作中的各種關係,對於調動小學教員從事教育工作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中共中央和紅軍到達陝北後,該項經費的來源主要依靠政府撥款、羣衆勸募和勞動生產,當時邊區政府的收入主要依靠南京國民政府給八路軍的軍餉和海外華僑、後方進步人士的捐款。
由於各地對《小學教員優待條例》都認真加以落實,廣大教師的政治責任感和工作積極性大大提高,一支人數可觀的革命教師隊伍很快建立起來了。事實上,當時的大部分列寧小學除校長外只有一位教師,許多教師都身兼數職。爲了保障教師能全身心投入工作,蘇維埃政府專門委派教師家鄉的耕田隊幫助其家屬耕田種地。一些沒有分配土地的教員,由學生家屬輪流供給伙食,節省下的經費用來支援戰爭。
蘇區人民也無私奉獻,自願募集教育資金,傾其所有支持教育事業。“要真正解決教育經費,我們還必須最大程度地依靠羣衆的力量。在這方面,一直到今天,我們是有了可觀的成績。羣衆自動拿出錢來辦學校。我們3000多所小學之所以能夠堅持到現在,因爲我們依靠了羣衆的力量。”時任中共中央宣傳部長凱豐在回顧蘇區依靠羣衆辦教育的情況時,深有體會地說。
在黨和蘇維埃政府的領導下,許多幹部和知識分子也爭相義務爲學員上課。毛澤東還身體力行參加實踐,經常到教導隊、訓練班及各級學校上課。
教師的優厚待遇和羣衆的大力支持促進了蘇區兒童教育的蓬勃發展,大部分適齡兒童得到了免費上學的機會,蘇區掃盲識字運動也因此得到了廣泛而深入的推進。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934年3月,中央蘇區僅江西省、福建省、粵贛省和瑞金等地就有列寧小學3199所,學生約達10萬人,基本實現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規定的“在進行國內革命戰爭所能做到的範圍內,應開始施行完全免費的普及教育”目標。與國民黨統治時期適齡兒童入學率只有10%左右相比,蘇區的兒童普及教育成績是巨大而顯著的,可以說真正創造出了“一個自由的新的光明天地”。
作者分別系中國教師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項目管理處處長,本報記者
來源 | 中國教師報
編輯 | 白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