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自清除污盡責? 南市環保局嚴詞駁斥

臺南檢警結盟,積極追查環境污染違法行爲。(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針對中石化公司對外宣稱,安順廠已完成部分污染面積縮減計13.81公頃及溼處理10.08萬公噸之整治成效,臺南市環保局駁斥指稱,中石化公司目前無整治進度,整治污染物去除量仍爲零,環保局呼籲中石化公司應儘快整治,還給人民一個公道

環保局指出,中石化安順廠污染行爲人業經最高行政法院96年11月9日判決認定在案,司法院大法官亦於102年11月15日針對本場址污染行爲人之責任作成釋字第714號解釋,確認市府要求中石化公司負責於法有據,並未牴觸法律不溯及既往及憲法比例原則

本案104年12月7日國賠一審判決結果,中石化公司與經濟部需共同賠償當地受害居民1億6,800多萬元,皆顯示中石化公司自應負起安順廠整治責任,市府要維持公共利益社會責任,還給當地居民乾淨土地

中石化公司雖稱安順廠已完成部分污染面積縮減計13.81公頃及溼處理10.08萬公噸之整治成效,乃爲喧賓奪主誤導大衆,這是整治過程前處理或中間處理方式實質完成整治應是將土壤污染物去除,因此中石化公司目前無整治進度,目前實際整治污染物去除量仍爲零。

環保局說,中石化公司所成立整治團隊,均未導入工程管理,以且戰且走心態整治,98年5月迄今,連最簡單排客土縮減污染面積,因未達整治進度遭市府裁處4次共罰200萬元。市府裁處案件,中石化公司均會訴願及行政訴訟反駁市府裁處事實,顯示中石化公司未站在應盡社會責任、維護公共利益的角度,環保局呼籲中石化公司應儘快整治還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