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函請中央放寬登山投保資格

消防局指出,爲保障登山客權益與安全,節省國家資源,臺中市訂定「臺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7月份經市議會三讀通過,現正送行政院核備中。有登山團體希望該條例保險制度更完善,且限制進入未開放山域及步道,恐影響學者調查舊步道、部落的學術需求。

消防局表示,已函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建議修正登山保險保單條款,放寬投保資格,取消5人以上時可投保條件,提高緊急救援費用達100萬元,在合約保險金額範圍內由保險公司給付,減輕登山客負擔並保障安全。

關於限制登山客進入未開放山域及步道,消防局說明,依中央國家公園法第十10條、人民入出臺灣地區山地管制區作業規定第8條、第9條及相關法令,登山者應依法令申請入園、入山許可,並依登山計劃書進行登山活動,未開放之山域步道禁止進入及自行開闢路徑,但爲避免緊急危難者,不在此限。

消防局強調,條例研訂目的並非限制國人登山或阻礙學術研究,而是基於保護登山客安全,若有學術研究或其他目的,可依法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