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春安勞檢工地 共開罰81萬元、11處停工

臺中市府擴大營造工地春安勞動檢查,未符規定者已裁罰並限期改善。(臺中市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府擴大營造工地春安勞動檢查,未符規定者已裁罰並限期改善。(臺中市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府擴大營造工地春安勞動檢查,未符規定者已裁罰並限期改善。(臺中市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歲末年終將至,守護勞工權益,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長張大春7日率隊前往「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工業區第三廠房(LP3)新建工程」及「臺中市南屯區寶文段出租住宅新建統包工程」,進行春安勞動檢查,現場查獲施工架開口未設置護欄、鋼筋散放於施工架上及高差1.5公尺以上的作業場所未設置上下設備等9項缺失,共裁處81萬元罰鍰、11處停工,並限期改善。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勞動部即日起至2月15日啓動春安勞動檢查,市府配合中央實施春安計劃,同步擴大營造工地勞動檢查,加強宣傳營造業落實各項防災機制,期望僱主加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水準,使職業災害發生率降低,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

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應加強營造工地職業安全管理,許多事業單位爲達工程進度而常在過年前加緊趕工,稍有不慎即可能造成災害。

張大春指出,市長盧秀燕關心勞工在春節前工作安全,呼籲僱主應加強工安管理,並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令相關規定,讓每位勞工朋友都能平安工作,確保勞動權益。

營造工地事業單位應落實教育訓練、危害告知,發揮協議組織功能,確實施作護欄、護蓋、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要求勞工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具,避免發生職業災害,絕勿因趕工而忽視勞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