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查覈春節商品標示 違規最重開罰20萬

臺中市府持續於賣場、年貨大街、觀光景點等執行商品標示查覈。(臺中市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辦年貨安心購!農曆春節到來,各大賣場陸續推出各式紅包、春聯、吊飾、服飾織品等春節應景商品,爲讓消費者安心選購,臺中市經發局啓動專案查覈,如查獲商品標示不合格者,屆期未改正,將依法裁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經發局表示,過往年節商品查覈,主要缺失爲「未標示製造日期」、「未標示製造商及主要成分或材料」等資訊,但近年市府持續輔導業者改善,且每年度定期舉辦商品標示說明會,提升業者對於商品標示的瞭解,違規案件呈現遞減趨勢。

市府持續於賣場、年貨大街、觀光景點等執行商品標示查覈,一旦查獲商品標示不合格者,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依法裁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保障民衆消費安全。

爲確保商品安全,經發局提醒消費者於購買春節應景商品時,應選購商品標示完整的商品,仔細檢視商品的「製造商資訊」、「商品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及「製造日期」等各項標示。

此外,服飾類跟織品類的商品,也應注意尺寸、成分、洗燙處理方法等資訊,不要購買標示不全或來源不明的商品,才能買得安全、用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