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參事柯呈枋投入彰縣補選 柯總部:依法請假
▲臺中市民進黨臺中市黨部團要求柯呈枋,列席臺中市議會臨時會。(圖/民進黨團提供)
前彰化縣副縣長柯呈枋獲國民黨徵召投入彰化立委補選,但仍被聘任爲臺中市政府參事,臺中市議會6日起將召開臨時會,民進黨團5日要求柯呈枋列席臨時會備詢;對此,柯呈枋競選總部迴應,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選前必須請假不得執行公務,任何執行公務之行爲(包括到議會備詢)均在禁止之列。
民進黨團總召李天生指出,柯呈枋於今年1月10日獲得國民黨徵召參加彰化縣立委補選,1月21日卻出任臺中市政府簡任12職等參事,月薪約10萬元,但柯呈枋報到當天隨即辦理休假到2月27日,投入彰化選戰。
李天生表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柯呈枋應自3月5日公告侯選人名單當天起至3月16日止請事假或休假,也就是說,柯在請休假23天后,3月5日起還將要繼續請假。雖柯呈枋有權請假參選,但報到後連續請假,還在文宣中強調「辭官參選」,李天生痛批根本就是「假辭官、真參選」。
民進黨團也質疑,臺中市長盧秀燕指稱財政拮据,但明知柯呈枋將投入選舉還聘任其出任參事高官,涉嫌利用臺中市政府公帑介入彰化縣選舉,因此要求柯列席市議會臨時會,誠實面對臺中市民,澄清外界的質疑。
▲柯呈枋競總迴應,請假期內不得執行公務,包含到議會備詢也在禁止之列。(圖/柯呈枋總部提供)
對此,臺中市政府新聞局長吳皇升表示,新市府團隊是在上任當天107年12月25日向勞動部行文,商調時任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長的柯呈枋到市府擔任參事;而108年1月2日勞動部回函同意,隔日市府發出派令並生效,柯呈枋是108年1月10日獲國民黨提名。
至於擔任幕僚職的參事是否須至議會備詢,市府表示,依據內政部函釋《地方制度法》第48、49條規定,因參事不屬於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並無列席報告、備詢及說明之法定義務,除非兼任重要職務。
柯呈枋競選總部也於5日中午迴應,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選前必須請假不得執行公務,任何執行公務之行爲(包括到議會備詢)均在禁止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