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19家廠商申請無薪假 僅1家核淮

臺中市議員陳本添關心市府針對企業實施無薪假的相關輔導與協助作爲。(盧金足攝)

臺中市最近有19家廠商向臺中勞工局申請無薪假,只有一家核淮,人數50多人,爲機械業,未覈准的18家廠商仍需支付員工基本薪資,勞工局長吳威志6日表示,其中10家非景氣因素,其他有的是受中美貿易大戰影響,廠商來不及轉型,接不到訂單,影響生產線,僱主若要放員工無薪假,須符合勞動部規定,「無薪假不是僱主可以恣意妄爲的權利!」

市議會6日進行民政業務質詢,市議員陳本添關心市府針對企業實施無薪假的相關輔導與協助作爲。

吳威志說,臺中目前通報無薪假的狀況,今年截至10月31日止,臺中市共有19家廠商主動向勞工局通報,其中13家爲科技製造業、4家爲國際貿易業,另有醫療保健業1家、批發零售業1家。這次通報的業者中僅有1家符合勞動部規定,已由市府協助通報中央,並立即聯結勞動力發展署提供相關資源協助。

受美中貿易戰影響,許多工具機廠被廠商減單,出現「無薪假」情況,吳威志強調,無薪假認定主要由中央勞動部主責,地方政府協助有限,但市府仍將積極平衡企業營運及整合多方資源維護勞工權益。

「無薪假不是僱主可以恣意妄爲的權利!」吳威志說,僱主若要放員工無薪假,須符合勞動部規定「因應景氣影響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事業單位如果確實因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應優先考量減少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高階經理人的福利、分紅等,如仍有必要減少勞工的工時及工資,也要先透過勞資會議協商

,並經過個別勞工同意後簽訂「書面協議」,事前向勞工局通報才能執行。

勞工局指出,事業單位如實施無薪休假,勞工家庭經濟將受到影響,如企業因景氣因素實施無薪休假三個月以上而與勞工終止契約,導致勞工有生活困難情形,可向市府勞工權益基金尋求資源協助。

此外,市府持續關注臺中轄內事業單位實施減少工時情形,整合勞動部相關措施,適時主動提供相關服務或資訊,以協助事業單位或勞工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