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賞檢舉金融違法 最高獎金增爲500萬

金管會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金融詐騙事件猖獗,爲鼓勵民衆勇於檢舉,金管會昨日再度提高民衆檢舉獎金!金管會昨日修正發佈《受理民衆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將檢舉重大金融違法案件的獎金調高1/4,從200萬到400萬元提高爲250萬到500萬元。

金管會統計,2019年核發獎金的檢舉案件有4件、獎金15萬元;2020年有7件、核發獎金30.5萬元;2021年有4件、獎金20萬元;去年有5件、獎金15萬元。今年檢舉案件、獎金都有明顯的增長,前5月已14件,發了130萬元,多以違法投顧爲主。

這次修法重點,首先民衆檢舉獎金有4個等級,現行爲400萬、200萬,25萬元與5萬元,而最高獎金的金融違法案件是處1000萬元以上罰鍰,或者法院判決3年以上有期徒刑,未來獎金將提高到500萬元。

第2等級獎金從200萬提高到250萬,除原500萬到1000萬元罰鍰、董監事解職撤換外,還增列停職董監事1年以上、廢止許可等樣態。此外,金管會加入了「停止限制投資或資金運用範圍」、「命金融服務業調降其委任或僱用人員薪酬等」等行政裁處,也列入檢舉獎金獎勵範圍。

金管會並增列,輕微案件同一年度核發獎金累計上限爲200萬元,若是重大案件不會併入計算,藉此合理配置獎金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