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這34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
新京報訊 據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1629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乾、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蛋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豆製品、方便食品等26類食品1629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595批次,不合格樣品34批次。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巴南區十誠生鮮超市銷售的、標稱川味爺(重慶)食品有限公司委託四川陳小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糊辣雞翅(輻照食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重慶綠家福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委託重慶琪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海帶絲,脂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北碚區蔡家崗鎮重業愛民便利店銷售的老薑,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北碚區合一家生活超市銷售的番木瓜,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璧山區興旺路巷巷老火鍋餐館使用的複用餐飲具(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羣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璧山區旭易購百貨超市銷售的面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大足區愛尚優選生活超市銷售的紅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墊江縣小蘭鮮麪店加工自制的抄手皮(生溼面製品),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豐都縣歐匯副食店銷售的紅小米(辣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奉節縣同心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香蕉,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涪陵區華聯生鮮超市銷售的小苔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重慶市涪陵區崇義街道百花路88號渝東國際商貿城一期2幢寶龍廣場負1—附66號陳意使用的消毒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三)重慶懶寶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精選鳳爪,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懶寶寶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並申請複檢;經複檢後,維持初檢結論。
(十四)奉節縣友家樂百貨超市銷售的螺絲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五)重慶市合川區錢塘鎮發興街158號附1號農貿市場1號門市李正富銷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六)江北區福萬家便利店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七)江津區吳灘鎮浩林食品經營超市銷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八)江津區熹熹歪歪果品店銷售的楊梅,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九)重慶鳳慶食品廠生產的生態雞精(雞精調味料),菌落總數、大腸菌羣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二十)九龍坡區石坪橋天誠便利店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一)開州區和勝昌超市銷售的螺絲椒,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二)開縣孫氏商貿有限公司心連心超市臨江店銷售的香菇,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三)南岸區嘉鄰百生活超市銷售的黃辣丁,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
(二十四)彭水縣佳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兩江廣場店加工自制的牛奶蛋糕,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五)重慶誼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綦江區天星大道分公司銷售的鐵棍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六)綦江區鄢世勇副食店銷售的炒制南瓜籽,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七)石柱土家族自治縣萬家鴻食品超市銷售的沃柑,聯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八)銅梁區胡建康副食店加工自制的滷豬頭肉,日落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九)萬州區百安壩杞麓湖食品店銷售的高粱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十)兩江新區永惠食品超市銷售的山奈,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十一)萬州區南濱宜樂民生活超市銷售的老生薑,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十二)武隆區佳菊蛋糕經營部加工自制的紫薯餅(糕點),莧菜紅、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十三)永川區果之農生活超市銷售的楊梅,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十四)忠縣果然鮮水果店銷售的蘋果蕉(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覈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啓動查處工作,同時已採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並進行整改。
編輯 唐崢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