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持刀砍人兇嫌稱「一直在反省」 臺中地院仍裁延押2個月

臺中捷運今年5月發生19歲洪姓護專生隨機砍人事件,,檢方以殺人未遂等罪起訴;洪嫌被收押至今,臺中地院8日開延押庭,洪稱後悔且不可能再犯,法官認爲仍有羈押必要,裁定自26日起再延押兩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捷運今年5月發生19歲洪姓護專生隨機砍人事件,釀「長髮哥」許瑞顯、呂姓高中生受傷,檢方以殺人未遂等罪起訴。洪嫌被收押至今,臺中地院8日開延押庭,洪嫌稱犯後一直在反省,很後悔,且不可能再犯。不過法官認爲,洪犯下最輕10年重罪有逃亡可能,且其犯罪情節重大,仍有羈押必要,裁定自11月26日起延長羈押2月。

洪姓護專生今年5月21日在中節車廂持刀隨機砍人,經多人上前合力制伏才停止,但仍造成許瑞顯臉部、嘴脣等處撕裂傷,呂姓高中生右側胸、肩及上臂等多處撕裂傷與肋骨、右鎖骨骨折。臺中地檢署認爲,洪因對社會不滿,想藉大衆捷運殺人「讓全國民衆看見自己」,選在「鄭捷殺人案發生10週年」動手,並認定他犯案時心智正常,依殺人未遂、恐嚇公衆等罪嫌將他起訴。

洪男犯案後被收押,期間兩度延押,預計本月25日期滿。臺中地院8日召開延押庭,洪男稱,犯後一直在反省,感到很後悔,且不可能再犯。他更說「不是犯一次錯,就該面對永不被原諒的目光」,希望外界用客觀角度看待他,並強調自己終究會迴歸社會,希望法官在下次開庭時再度好好審視他。

檢方則認爲,洪男至今仍未對犯罪事實真正認罪,並非真心悔悟,且此案重大危害社會治安,就算鑑定結果再犯率降至中度,仍不能排除反覆實施之虞。

臺中地院認爲,鑑於洪所犯爲最輕本刑10年以上的重罪,爲逃避刑責而逃亡的可能性很高,且羈押原因尚未消滅。此外,洪在大衆運輸工具上犯案,嚴重威脅社會治安,維持羈押屬必要且符合比例原則,決定自2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