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案公然違規竟無法可罰 NCC將修廣電三法拉齊管制

圖爲中嘉示意圖。記者許正宏攝影/報系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討論2024年預定修訂法規,因中嘉數位近期被爆發出受讓方上層公司股東賣出股權,NCC竟一無所知,另有衛星電視新聞臺賣出股權NCC也無法可管,將修正廣電三法(《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拉齊管制強度,其中最重要是修正有廣法與衛廣法中對頻道、系統臺等上層股權交易的規範,修法方向可望要求股權變動透明化、變動需經過申請同意。

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目前系統臺業者上層(第一層)股東變動超過5%,要向NCC申報。但法規漏洞包括再上一層的股東股權變動,不受有廣法的規範,業者也因此不申報股權異動;衛星廣播電視法對頻道上層股東交易無法規可循,廣播電視法則是將其列在施行細則中,法地位較低。

NCC表示,將調整修法,方向是拉齊管制,例如未來系統臺、衛廣頻道上層股東轉讓,可能採審議制並拉齊管制,重點是將股權交易透明化、管理強度一致。

但也因目前還未修正法令,針對中嘉「明知故犯」但可能無法可罰,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目前委員會仍認定要處分,對於中嘉受讓人是否違反營運計劃、違反附款、沒有提供資料是違反協力義務,近期會有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