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重啓燃煤3號機組 中市府開罰300萬元、放話若發電絕不寬貸
中火昨晚重啓燃煤3號機組,臺中市府環保局開罰300萬元。(臺中市環保局提供/陳淑芬臺中傳真)
臺電公司昨天晚間逕自啓動原遭廢止操作許可證的臺中火力發電廠3號燃煤機組,臺中市府環保局昨晚9時率隊前往稽查,發現機組鍋爐已用柴油燃燒點火預熱、爐溫超過攝氏280度,市府爲此表達嚴正抗議。臺電公司今天回擊表示,啓用3號機組是合法合理調度,並預計在7日並聯發電;臺中市環保局中午即公佈開罰處300萬元,並放話臺電若進一步燃煤發電,將再依法重罰、絕不寬貸。
臺電公司對此回擊表示,號機組不但已機點火,還預計在7日並聯發電,因4月用電量仍將攀升,且因近期水情不佳,影響水力發電,爲確保4月份備轉容量率維持在10%以上,依法安排3號機點火併聯發電。
臺中市環保局表示,昨晚發現中火煙道自動監測連線系統雖仍標示暫停運轉,但部分空氣污染物測值有持續攀升情形,疑似重啓中火燃煤3號機組,環保局副局長商文麟於晚間9時許連夜帶隊前往中火現場稽查,發現3號機組以柴油燃燒點火預熱,且爐溫已超過攝氏280度。
環保局表示,中火2號燃煤機組於去年6月24日違法點火預熱,市府處分200萬元並命停止操作;燃煤3號機組已於108年因生煤超量使用,環保局自去年1月1日起廢止操作許可證後,停機未運轉已超過1年3個月,此次中火3號燃煤機組違法點火預熱,將依違反《空污法》第24條,同法第62條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考量啓動日爲假日,加重0.5權重,依法重罰300萬元罰鍰,若臺電進一步燃煤發電,將再依法重罰、絕不寬貸。
環保局指出,廢止3號機組操作許可證的處分,環保署雖曾來文表示撤銷,但依《地方制度法》第75條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組織條例》第3條相關規定,欲撤銷直轄市政府的行政處分,應報請行政院由行政院撤銷,但環保署卻逕自發函撤銷,侵害權力分立及地方自治權,屬於無效行政處分,因此臺電3號機組仍屬許可證遭廢止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