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西藏)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未按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被罰

近日,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發佈〔2024〕3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中核(西藏)能源發展有限公司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爲進行處罰。

處罰決定書顯示,中核(西藏)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中核日喀則薩迦300兆瓦風光儲一體化項目220千伏送出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以上行爲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六項和《國家能源局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中核(西藏)能源發展有限公司被處以罰款人民幣肆拾肆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