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藥(00570):私有化建議告吹

智通財經APP訊,中國中藥(00570)及要約人國藥集團共裕有限公司聯合公佈,就要約人根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673條通過計劃安排的方式將該公司私有化的附先決條件的建議,於2024年10月18日,先決條件(a)(即境外直接投資批准)仍未得到滿足,先決條件最後截止日期並未延長。因此,建議於2024年10月18日失效。相應地,計劃文件將不會寄發,且股份在香港聯交所的上市地位將不會撤銷。

有關建議的要約期已於本聯合公告日期結束。根據收購守則規則31.1,惟獲執行人員同意除外,要約人或要約人一致行動人(或其後與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動的任何人),概不得於建議遭撤回或失效日期起計12個月內,宣佈對該公司作出要約或可能作出要約,或收購公司的任何投票權,以至於要約人或要約人一致行動人會因此而須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作出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