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通院啓動“數據匿名化標準”試點單位徵集工作

8月22日消息,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聯合阿里巴巴等企業共同研製數據匿名化標準,並組織開展匿名化標準試點工作,現面向行業徵集首批標準試點單位。試點目標爲,通過評估匿名化數據交易流通場景的重標識風險,確定匿名化措施的有效性,幫助數據流通主體克服安全合規焦慮,推動匿名化數據流通交易場景的落地,進一步釋放企業數據價值。

據介紹,匿名化是保障數據要素交易流通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了匿名化的定義,即“個人信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復原的過程”,同時《民法典》《網絡安全法》等均將“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信息,即匿名化數據,排除在個人信息之外,使得個人信息在經匿名化處理後,安全、合規、高效地流通交易成爲可能。然而,現行法律法規均未對匿名化定義中的“無法識別”以及“不能復原”作具體規定或解釋,行業企業在實施數據匿名化保護措施的過程中,面臨匿名化有效性難以判定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