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上調富士膠片進口相紙反傾銷稅率

中新社報導中國商務部29日公佈了對原產富士膠片製造(歐洲有限公司和富士膠片製造(美國)有限公司的進口相紙反傾銷期中複審裁決,將上述公司使用的反傾銷稅率分別調整爲23.5%和23.6%。

報導稱,2012年3月22日,中國商務部2012年第10號公告終裁決定,自2012年3月23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美國和日本的進口相紙產品徵收反傾銷稅。其中,富士膠片製造(歐洲)有限公司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爲17.5%,富士膠片製造(美國)有限公司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爲16.2%。

2015年6月2日,樂凱膠片股份有限公司向商務部提出正式申請,主張終裁後富士膠片製造(歐洲)有限公司和富士膠片製造(美國)有限公司向中國出口相紙的傾銷幅度加大,超過了終裁確定的反傾銷稅稅率,要求對原產於富士膠片製造(歐洲)有限公司和富士膠片製造(美國)有限公司的進口相紙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傾銷及傾銷幅度期中複審。

根據中國商務部當天發佈的2016年第25號公告,富士膠片製造(歐洲)有限公司和富士膠片製造(美國)有限公司在複審調查期內存在傾銷,傾銷幅度分別爲23.5%和23.6%。

經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6年6月29日起,將富士膠片製造(歐洲)有限公司和富士膠片製造(美國)有限公司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率分別調整爲23.5%和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