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湖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王芝斌被開除黨籍
(原標題:中國工商銀行湖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王芝斌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監委對中國工商銀行湖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王芝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芝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政治上腐化變質,拉攏人員搞“小圈子”、團團夥夥,串供並轉移贓款贓物,對抗組織審查,作風張揚,違反黨的優良傳統,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違背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職工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爲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資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在分配住房中侵害集體利益;工作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打探、竊取紀律審查和巡視秘密,私自留存信訪涉密材料;權力觀異化,以權謀私,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擅權妄爲、濫用職權,違法發放貸款金額巨大。
王芝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工商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王芝斌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湖北省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