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創新!深圳率先發布大陸個人破產製度地方標準

深圳發佈大陸首個個人破產製度地方標準。(大陸央視)

第一財經12日報導,大陸個人破產製度探索取得又一重要進展。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批准發佈,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申報的大陸首個個人破產領域地方標準——《個人破產申請前輔導服務規範》。這不僅是對個人破產製度相關規範的重要補充,更是破產法律服務領域的一次重大創新。

個人破產製度是指允許債務人(自然人)在無法償還債務時,通過法律途徑進行債務重組或免除,以獲得經濟重生機會的一種法律規範。它不僅能幫助「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合法、有序地解決債務問題,也有助於促進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保護企業家精神,被認爲是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必要組成部分。

在中國,目前只有企業破產的全國性立法和實踐,而沒有個人破產的相關安排。後者只在深圳市和浙江省等地方層面有所探索,其中深圳經過數年的探索實踐,已構建起「法院裁判+政府管理+管理人執行+公衆監督」四位一體的個人破產辦理體系,形成了個人破產辦理的「深圳模式」。

2021年7月、10月、11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審結了中國境內首宗個人破產重整案、首宗個人破產和解案、首宗個人破產清算案。去年10月,深圳的「破產製度突破創新」作爲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經驗之一,被大陸國家發改委、司法部等七部門發文向大陸推廣。第一財經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深圳中院共計受理個人破產案件超過350宗。

2021年3月,大陸首部個人破產地方性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條例》)實施同時,大陸首家破產事務管理機構——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掛牌成立。一位司法系統人士認爲,將破產事務的行政管理職能與破產審判職能分離,能提高破產事務辦理的效率和專業化水準,並有效防範和打擊破產欺詐行爲。

2022年5月,爲推動解決個人破產申請難、申請填報不規範等問題,深圳破產管理署創建個人破產申請前輔導制度,面向公衆提供「普法宣傳+面談調查+填報指導」等綜合性公益服務,解答債務人申請個人破產的疑難困惑,指引債務人規範提出個人破產申請。

深圳破產管理署公佈資訊顯示,截至2024年9月,該署共組織完成個人破產申請前輔導3605人次。

爲貫徹標準化發展要求,規範服務流程,提升工作質效,2023年5月,深圳破產管理署申報的《個人破產申請前輔導服務規範》被列入深圳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經過標準起草、公開徵求意見、專家技術審查、修改完善等程式,《個人破產申請前輔導服務規範》順利出臺,並於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