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鄭文燦籌錢比法院數錢還快 檢調收工了嗎

羈押48天的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昨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今天凌晨以2800萬元交保。記者陳恩惠/攝影

海基會前董事長、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因涉嫌收賄協助變更用地遭羈押,昨天被檢方起訴並求處12年徒刑,法院凌晨裁定以2800萬元交保,親友短短111分鐘就湊齊保釋金,讓他步出法院。鄭文燦再次展現驚人的籌款能力,但問題是,檢方稍早纔在他家搜出678.5萬元,這2800萬元肯定不是從家裡拿出來,雄厚金援可能只是「鄭文燦模式」的一端,檢調如果就此收工,恐會讓人大失所望。

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政通人和,左右逢源,六年前他意興風發出書「鄭文燦模式:超越對立‧翻轉桃園」,書中特別說明「鄭文燦模式」代表逆轉勝,代表了一種思維,一種改變的方法,鄭文燦走過的政治路,讓他以一種溫暖包容的方式,翻轉桃園;市長任期結束,鄭文燦仕途受挫,但「鄭文燦模式」的威力卻在這次司法攻防戰中展露無遺。

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鄭文燦的案子居然可以在「有圖有真相」、「有監聽譯文」的情況下,硬是壓了7年不辦,鄭文燦溫暖包容的範圍顯然已不僅限於司法界,如果沒有高層授意、暗示,檢調如何敢壓案7年?如果連案子都敢壓了,也難怪期間有人敢無視法令通風報信,讓鄭文燦可以從容退還賄款及政治獻金,以爲船過水無痕?

再說近一點的,檢調7月初閃電約談鄭文燦,但檢方急欲搜索卻被法院打回票,三度聲押才把鄭送進看守所,過程不謂不艱辛;果然,檢方起訴鄭文燦後也不再客氣,搬出一串數字,包括調詢及訊問131人次、聲請搜索10次、逕行搜索1次、調查局聲請搜索1次、鄭助理家中扣現金87萬9590元,鄭主臥室暗櫃發現2個上鎖保冷提袋藏放現鈔678.5萬元等。

其實檢方要說是,即使在鄭文燦被收押後18天,檢調還是在他家裡找到678.5萬元現金,不無反證法院十次駁回檢方聲請搜索之不當;換句話說,如果沒有檢方當機立斷逕行搜索,恐怕這筆保冷提袋現金也難見天日。

檢方狠狠打臉法院,對照法院兩次要讓鄭文燦交保,也似乎證明「鄭文燦模式」的溫暖包容應該也涵括了法院。法院這次裁定裁鄭文燦交保,主要理由是檢察官已經偵查完備,但諷刺的是,如果法院早早裁準檢調搜索,偵查不是可以更完備嗎?

最讓人驚訝的是,這個案件如此受到矚目,鄭文燦委任的律師個個大有來頭,居然有大牌律師在法官叮囑不得外泄案情的情況下,還是挺而走險泄密。根據起訴書所載,遊姓律師7月6日下午將他在羈押庭取得檢察官羈押聲請書交與鄭的秘書,如果不是鄭夠溫暇,大律師怎會甘冒判刑、丟飯碗的風險行事?

而起訴書沒有提到的是,桃園地院上月11日終於裁定羈押鄭文燦,並發表聲明指鄭5日透過LINE傳訊息給秘書,訊息內容與應訊時答辯方向相同,可見鄭應訊前已有管道得知偵辦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由此可見,除了遊姓律師,鄭在法界另有內應,連2800萬交保金都不討價還價,湊錢速度比法院數錢還快,鄭文燦模式仍有許多有有待解密之處。